李明哲判5年 民進黨:凸顯陸方對民主漠視!傷害國際形象
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涉中國顛覆國家政權案28日上午9時15分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哲被認定是積極參與份子,法院認爲他有認罪悔罪,判5年徒刑。對此,民進黨中央表示,這突顯中國大陸對民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的漠視,傷害國際形象。
▲李明哲認罪。(圖/翻攝自法院直播)
中國法院起訴李明哲、中國人士彭宇華,控李明哲在2012年12月起先後擔任湖北人士彭宇華創辦的網路羣組管理員、羣主。兩人透過網路平臺和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中國國內發生的熱點事件,還多次討論決定成立以「建立政黨、推翻(中國)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爲目標的組織;李明哲出庭時則已認罪。
針對此案,28日上午9時15分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明哲被認定是積極參與份子,法院認爲他有認罪悔罪,判5年徒刑。
對此,民進黨中央表達強烈不滿和遺憾,強調李明哲長期關注中國大陸的民主自由發展,並與友人分享、交流臺灣的民主經驗,不應當承受此一罪名和結果。
「民主自由無罪!」民進黨表示,一個真正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度,不應也不可能有政治思想犯;對李明哲先生的判決,突顯了中國大陸對民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的漠視,傷害其國際形象,也傷害臺灣人民的情感,更拉開了兩岸人民的距離。
民進黨進一步表示,北京既然表示要尊重臺灣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就必須正視臺灣人民對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的堅定信仰。
民進黨呼籲對岸,必須確保李明哲的身心上的健康和平安,保障其應有的法律權益,並讓家屬有權繼續探視李明哲,相信我政府單位也會盡最大的協助和努力,讓李明哲早日平安返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