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集團原總經理助理張城受賄獲刑13年 另有2人本月被移送檢察機關
(原標題:茅臺集團原總經理助理張城受賄獲刑13年,另有2人本月被移送檢察機關)
近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助理、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董事長張城受賄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初至2019年3月,被告人張城利用擔任茅臺保健酒業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承接基酒供應業務、基酒價格調整、基酒賒銷、白酒外包裝材料採購、貨款撥付、產品合作開發、生產、經銷等事項上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418.762萬元,上述款項張城用於購買房產、金融投資、日常開支等。案發後,張城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其受賄所得贓款已追繳1398.7萬元。
法院認爲,被告人張城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418.76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張城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同種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其家屬積極配合追繳部分贓款,具有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應予從輕處罰。遂對張城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該案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張城表示認罪認罰,服從判決。目前,該案已生效執行。
近期,茅臺集團已有多名高管被移送檢察機關或者獲刑。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11月25日消息,貴州茅臺學院原副院長李明燦涉嫌受賄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11月18日消息,貴州茅臺原副總經理張家齊涉嫌受賄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
8月24日,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自力受賄案,對其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摺合人民幣1854.7762萬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