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到底誰是「被認罪」--看看李明哲和周泓旭
文/王炳忠
李明哲案公開審理,臺灣藍綠皆有人譴責大陸、聲援李明哲。臺灣輿論聲援的理由主要是:「和平顛覆政權是公民權利」、「即便他主張可用暴力,也要看是否有立即的危險性」......等等。基本上,每個人有不同的政治立場及價值觀,我都尊重。但至少大陸透過網路將庭審過程公諸於世,李明哲的母親與妻子、部分臺灣媒體都可在庭上全程聽審,其他記者也被安排在法院的直播中心同步觀看。李明哲做了些什麼事而被起訴,李明哲當庭又怎麼說,通通攤在大衆眼前。顯然,李明哲承認他做了這些事,你可以對他做的這些事有你的評價,至於是否有罪則必須根據大陸的法律裁量,就如同我們的陸委會主委呼籲「大陸人民來臺勿違反臺灣法律」,大陸當然也能要求臺灣人到大陸遵守大陸的規則。但無論如何,至少我們能知道他到底是做了什麼事而被起訴,也能看到他是否承認做了這些事。
反觀在李明哲案前便被臺灣檢調逮捕的陸生周泓旭,從當初放話說他是因「泄漏機密」被捕,到後來起訴他的原因又變成「發展組織未遂」,除了媒體放出的起訴書片段內容,他到底泄露了什麼「機密」?發展了什麼「組織」?一切都沒有交代,更別談播出審理過程。尤其相比李明哲當庭認罪,周泓旭則是當庭否認起訴書的內容,但外界也只能得到媒體斷斷續續的報導,然後法官便又將他羈押,一切繼續成謎。你要批評這是「被認罪」也好,要說大陸「不民主」也好,評論李明哲案的人們,實在應先想想,在我們這座自許「民主自由人權」的島嶼,還有一個當庭不認罪的大陸遼寧人周泓旭,被扣上「共諜」罪名關在看守所裡,繼續無聲無息地和我們一起活在這座島嶼。
●作者王炳忠,臺北,碩畢,現任抗獨史陣線召集人、新黨青年委員會召集人、新中華兒女學會理事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