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跟女員工激情車震100次...正宮獲賠200萬 卻因竊錄被起訴

老公不舉拒行房,卻和女員工搞百次車震。(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間魚丸黃姓股東與擔任廚工越南籍阮姓女子外遇,還生下一子,黃妻得知後怒提出妨害家庭告訴,2人各被判刑4個月。但2人卻持續通姦,黃妻事後在車上錄音筆追蹤,果真發現他們竟然在車內發生100次性行爲,提民事求償獲賠200萬元精神撫慰金,但最後也因爲違法蒐證吃上官司。

判決書提到,黃妻控訴,從友人口中得知老公和阮姓女員工有染,還有一名幼子,暗自起疑雙方關係不單純,於是將丈夫阮女幼子DNA送驗,發現竟是丈夫的「種」,憤而提告;不過,兩人遭判刑後,仍未收斂,黃妻還在車內錄下他們的親密對話及性行爲過程,還提到2人在車內性行爲有100次,也拍到約會出遊摟腰牽手等親密動作

黃妻也說,老公和小三通姦期間長達數年,更因此育有一子,但老公卻跟自己推說有性功能障礙,不準碰觸,因此十多年來未有性生活,卻與小三在車上或在外發生100次性行爲,害她受有椎心之痛、精神上飽受折磨,導致精神衰弱憂鬱症狀,請求非財產損害賠償1000萬元。

法官考量黃男、阮女一切情狀後,認爲連帶賠償200萬元爲適當。不過,據《聯合報》報導,由於黃妻在車上偷放錄音筆,並拿著錄音證據求償1000萬元,因此被阮女反控妨害秘密檢方則認爲放置錄音筆竊錄他人非公開對話,竊錄時間長達半年,明顯觸法,因此依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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