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員警辯沒看見 法官狠打臉「除非他眼瞎」

王男違停被攔不理會員警,還開車撞上去。(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王姓男子今年4月因違規停車被員警攔下,但他當時不從,還開車撞向員警,後來辯稱「沒有看見」,但法官對此說法不採信,最後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有多項毒品前科,他當時把汽車停在新北市泰山區一處公車停靠區,才被附近巡邏的員警盯上,但他當下並無理會該員警,還開車撞向對方,所以被控妨礙公務罪。

王男偵訊時否認犯行,並稱「我沒有衝撞警察」、「看到是警察就停下來」。法官根據監視器錄影畫面判斷,員警當時身穿制服,騎警機車停在王男車輛的前方及窗邊,除非王男眼睛看不見,否則不會沒有察覺員警在身邊

雖然員警並無受傷,但確實有被撞到,法官認爲王男辯詞客觀事實不符,不採信其說法,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