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吹哨機制 林建智:強化內部檢舉力道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建智。(圖/記者官仲凱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對於近來諸多金融弊案叢生金融業興起吹哨機制的建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建智表示,此機制對保險業相當重要,除了讓公司治理有一個較爲正向的發展趨勢,畢竟保險業擁有這麼龐大的資金,且又來自於廣大的保戶,倘若本身內稽內控發生問題,又無內部舉發機制,將對社會造成重大的動盪。如果,類似永豐金問題,發生在保險業,那結果會相當嚇人。

林建智指出,公司治理最常發生問題是在資金運用,如對外投資買地買房、買股票,或是買一些金融債券,最常看到是投資相關企業。而一般公司在重大采購案或交易案,都需要經由董事會鑑價程序走,且又有獨董在進行監督,但若經營者不走正常程序,加上獨董未能發揮功能、善盡責任,就會發生如同以前問題保險公司所做的「五鬼搬運」掏空公司,危及保戶權益與社會不安。

如永豐金問題,無論是超貸或是關係人交易,都在內稽內控出現狀況假設發生在保險業,那資金也是相當驚人。簡單來說,保險公司的錢有90%來自於保戶的錢,若是進行不當的財務操作,多半都是在公司治理上出現問題,過去常見的幾家保險公司都是這樣的模式,而獨董未發揮監督作用、內部審計委員會產生功能,都是關鍵因素

舉獨董制度爲例,林建智強調,獨董不是公司股東,必須真正的「獨立」及「懂事」,若其產生過程是由經營者挑選,難免會失去較客觀立場,而這些都是違反公司治理的人性;若要改善,就必須要在制度上、法規上進行調整,獨董不能找自己朋友,而是制定一套機制,由股東或投資者選出來較適宜、做爲監督公司經營管理層對象,纔是較爲正確方式

對於吹哨機制,林建智表示,以前在公司治理上其實也有類似的制度,則是公司內部設有一個獨立的總稽覈機構,當看出公司內部有一些問題時,就有義務回報給董事會或主管機關。而如今金融業倡導的部分,是當公司內部有員工看到公司違法亂紀,若尋求內部機制反應無效時,就可向外部檢舉,這當然是適用所有金融服務業

林建智坦言,若保險業加強是自己治理,按步就班地在典章制度運作,哪還會怕人家吹哨子,且人也無從吹起。而就主管機關角度,只要辨別吹哨是屬於善意還是惡意,倘若是善意揭發,就具體查實違法亂紀的事項;若是無的放矢,就必須謹慎過濾一下,這是非常樂觀其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