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華、林心如起訴陸名嘴! 被扯「非法同居」求償660萬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大陸名嘴宋祖德上個月22日發文爆料聲稱建華林心如「沒領結婚證」、「只能算非法同居」,事後得知夫妻喊告才道歉,但話已出、傷害也已經造成,霍建華和林心如1日起訴宋祖德並求精神賠償人民幣50萬元(約臺幣2百2十萬元)和經濟賠償金人民幣100萬元(約臺幣4百4十萬元)。

▲霍建華和林心如起訴宋祖德。(圖/翻攝自華建工作室、林心如、宋祖德微博)

北京海淀法院微博更新有關「被指未領證,霍建華、林心如分別起訴宋祖德等侵犯名譽權事件,由於新浪微博帳戶「宋祖德」發佈有關《霍建華與林心如竟然沒有領結婚證》的文章侵犯對方的名譽權,並且平臺方並沒有盡到審查義務,霍建華、林心如分別將宋祖德和微夢創科公司起訴到法院,而海淀法院1日宣佈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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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得知被起訴消息後,宋祖德在1日晚間也透過微博作出迴應,直言「我有信心贏霍建華林心如」,他認爲原告不一定有理,更不一定就會贏,被告不一定就是無理,更不一定會輸,「我非常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我不像其他明星不趕出庭,這一次,我一定親自出庭!我根本沒有侵犯他們的名譽權,怎麼會輸呢?」

▲宋祖德聲明全文。(圖/翻攝自宋祖德微博)

在宋祖德上個月22日發表的文章《霍建華與林心如竟然沒有領結婚證!》中,文內質疑「沒有正式領證的婚姻,只能算非法同居,婚禮再隆重也代替不了合法的登記」。而霍建華和林心如也當月24日透過工作室發表聲明,對宋祖德的不實爆料表示震驚,並強調已經在2016年依法辦理結婚手續,要求刪除且不再轉載錯誤言論,同時表示將依法追究謠言炮製者(含轉載者)的法律責任。

而在霍建華和林心如發聲明的同天,宋祖德深夜更新微博,指臺灣夫妻結婚與大陸不同,大陸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並領取結婚證,而臺灣只需要在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登記,不必辦理結婚證,「夫妻沒有結婚證是正常的」,他對此表示「本人微博所寫霍建華林心如未領結婚證,表達方式不太嚴謹,向霍老師林老師致歉,特此申明」,但仍難逃法律的制裁,許多粉絲也對這樣的結果表示力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