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交保記者遭衝撞受傷 司法記者聯誼會公開譴責
立委蘇震清1000萬元交保,同行人士蓄意衝撞媒體,導致記者受傷,臺北司法記者聯誼會發表聲明嚴正譴責暴力。(本報資料照片)
涉犯貪污的立法委員蘇震清29日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步出法院時同行人士蓄意衝撞媒體事件,導致記者頭部受有撕裂傷送醫救治,臺北司法記者聯誼會30日發表嚴正聲明表示,絕不容忍暴力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及人身安全,嚴正譴責蘇震清同行人士危險行徑,也對中央民代縱容暴力侵犯新聞自由表示遺憾。
臺北司法記者聯誼會聲明如下:
一、經檢視現場畫面,採訪記者倒地負傷事件始於蘇震清同行人士蓄意、惡意、故意衝撞媒體,並非只是單純推擠,更絕非意外。且攝影記者採倒退方式移動,蘇震清同行人士衝撞媒體之舉,陷攝影記者於極大風險,萬不可取。
衝撞媒體的人士應負起法律責任,且該人士在陪同蘇震清期間攻擊媒體,蘇震清不應以「當時媒體人數衆多,未能確實注意到媒體安全問題」爲由推卸責任。
二、蘇震清長期身爲民意代表,深知與媒體互動之道,明知媒體有權採訪此一嚴重涉及公共利益的司法案件,也可預知有大批媒體守候採訪,交保後先未尊重法院爲維持秩序而安排的動線,也未告誡同行人士應注意媒體安全、不應衝撞媒體,對本會會員及其他媒體同業採訪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更造成採訪記者受傷送醫急救。
本會對於蘇震清委員同行人士的粗暴行徑予以嚴正譴責,也對蘇震清身爲民意代表,未能確實約制同行人士、縱容暴力侵犯新聞自由,事後不見真切反省,予以嚴厲譴責。
三、絕不能容忍暴力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及人身安全,臺灣號稱法治國家,竟有中央級民代縱容暴力侵犯新聞自由,本會深感遺憾。
四、感謝臺北地方法院歷來針對蘇震清等重大矚目案件被告離院均預先規劃採訪動線,但除蘇震清事件,士林地方法院27日也發生臺北市議員潘懷宗同行友人主動推擠媒體一事,本會藉此敦請司法院、法務部要求所屬法院與地檢署,針對重大司法案件及被告,應基於維護機關安全、秩序等理由,派法警執行公權力維持秩序,不宜任由被告以親友、助理、保鑣等名義干擾媒體採訪、擾亂機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