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映溓/催生政黨法
▲時代力量躍升爲第三大黨,獲得可觀的政黨補助金。(圖/記者陶本和攝)
新國會新民意即將在2月1日上路,中央政府平均每年必須要支付包括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時代力量和新黨5億3500餘萬元政黨得票補助,估計未來4年,國庫共須支付21億4000多萬元,「爾奉爾祿、民脂民膏」。亟待新國會催生政黨法監督規範,避免虛擲公帑。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規定2015年初修正公佈,將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門檻,由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選舉政黨得票率5%,下修降低至3.5%,至於補助金額仍爲每年每票50元。
長期以來,政黨是否接受國家公費補助?始終爭論不休,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沸沸揚揚,持續引發熱議,一般認爲,修法有利於小黨,並可促進多元政黨政治發展,但是部分政黨及政治團體卻認爲,門檻依舊過高,仍在保障大黨利益。
▲選前的臺灣主要政黨,將重新洗牌。(圖/ETtoday制)
而一般社會大衆普遍的看法則是,臺灣朝野政黨惡鬥,紛擾不休,爲何要花公帑補助政黨?公平性何在?如果政黨可以名正言順接受政府公費挹注,社會上許多公益慈善團體嗷嗷待哺,更需要政府透過公權力大力來補助照顧。
這次總統、立委大選,不分立委選舉得票數跨越3.5%門檻的政黨,每年可獲得的補助金額度分別是:民進黨2億6854萬7650元、國民黨1億6404萬7450元、親民黨3974萬1900元、時代力量3721萬5750元、新黨2550萬3700元,總計1年要補助這些政黨共5億3500多萬元。4年累計21億4000多萬元。
臺灣貧富懸殊,大選期間,各政黨大力倡議年金改革,國會袞袞諸公,所爲何事?要刮別人鬍子之前,先刮自己的鬍子,奢談年金改革,卻拼命自肥政黨,這次大選,18個政黨出來搶食政黨補助大餅,每一分錢,盡是人民血汗,民脂民膏。
2016年總統與立委選舉,新創小黨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素人躋身國會,打造自己的舞臺。民主先進國家,諸如德國、韓國等,都有明確針對政黨、人民和國家之間的權力關係進行約束規範的法律。制訂「政黨法」明文規範,堪稱是民主國家常軌,時至今日,臺灣政黨法束之高閣,政黨仍沿用:「人民團體法」中的政治團體專章。
期待2月1日新國會、新民意,集思廣益,儘快催生一部公開透明的政黨法,誠爲各界殷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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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映溓,媒體工作者,本文爲讀者投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