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一號機多達17項故障 「移用」二號機百項設備監委開查

核四廠。(資料照/記者馮建棨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核四燃料棒將外運成爲近日熱門話題,沒想到核四一號機也被監委田秋堇發現因爲設備多達17項故障,「移用」了二號機197項設備,她指出,爲了瞭解採購與驗收流程是否失當,爲何驗收完成後仍有上述之瑕疵存在,申請自動調查

核四廠近日因爲燃料棒的運出議題又成爲熱門焦點,臺電則指出是依立法院107年1月30日三讀通過決議辦理,也就是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廠燃料,尤其核四廠前提是「不啓封、不運轉」,因此燃料棒勢必會處理。

沒想到核四廠一號機也被監委懷疑有問題,田秋堇指出,據悉,核四廠一號機因設備故障、磨損設計修改、功能無法實現、光纖傳輸異常、閥杆彎曲、電纜線損壞、變壓器損壞、海水腐蝕、孔蝕滲漏、儀器受潮、量測不準、無顯示、指示不正確、無法校正、無法鎖固、校驗合格原因,自二號機移用多達197項設備,以應付安檢與測試作業

田秋堇指出,上述損壞之設備中,計有26項重新辦理採購,其採購經費系由國家預算支出,抑或是由廠商賠償,事涉責任歸屬,仍有待查明,而且本案何以可移用設備應付安檢,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臺電公司有無疏於監督,是否影響核能安全,採購與驗收流程是否失當,爲何驗收完成後仍有上述之瑕疵存在,她認爲均有深入調查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只不過臺電在2012年曾經澄清一號機拆用二號機組件一事,臺電表示,將二號機極少部分組件移用至一號機係爲因應一號機試運轉需求,但移用組件之設備拆解、安裝、回裝及測試等檢驗均已訂定管制作業程序,不會影響機組安全,且大部分已完成採購作業,並不影響二號機試運轉進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