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核四機組拚安檢狂「移植」197項設備 臺電拉原能會背書

核四二號機設備移用一號機監委立案調查。(資料照/記者馮建棨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核四封存至今依然話題不斷,日前燃料棒將送出國引發擁核派與反核派大戰,沒想到一號機被爆料因爲設備多達17項故障,爲了安檢過關,陸續「移用」了二號機197項設備,清單多達11頁(截圖如下),這做法遭監委田秋堇批評是「器官移植到不成人形」,但臺電則是拉原能會背書喊說有依核能品保方案要求,建立管制作業程序,後續發展有待田秋堇的深入調查。

核四一號機遭週刊爆料爲了拚安檢過關,將二號機設備挪用到一號機,導致二號機根本變空殼,長期關注此事的監委田秋堇則是決定主動調查此事,她指出,據悉,核四廠一號機因設備故障、磨損設計修改、功能無法實現、光纖傳輸異常、閥杆彎曲、電纜線損壞、變壓器損壞、海水腐蝕、孔蝕滲漏、儀器受潮、量測不準、無顯示、指示不正確、無法校正、無法鎖固、校驗合格原因,自二號機移用多達197項設備,以應付安檢與測試作業。根據《ETtoday新聞雲》掌握到的移用清單,臺電從99年1月7日開始就陸陸續續移用設備,一直到至103年3月5日止,2號機設備或組件替換安裝至1號機使用並待採購補充之零組件共有197項。

對此,臺電曾在103年提出解釋,表示2號機設備或組件先行替換至1號機系統使用,原能會監督臺電公司依核能品保方案要求,建立管制作業程序,並須依規定開立相關不符合報告以進行管制,與對本項作業進行查證,以追蹤確認後續改善情形,俾確保符合品保要求。

臺電當時也澄清,所提清單均屬於待採購情形之原因,也是因爲102年2月26日的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101年及102年預算之執行,除了已發包及安全檢測工作之外,暫停施工,故目前尚無法辦理採購作業。經濟部沈榮津本月6日受訪曾要求臺電出面說清楚,臺電則說,沒有問題,且2號機相關設備零件都在民國100年以前就已完成交運並依約付款,早於核四安檢時間,不可能發生媒體所指倉促付款圖利廠商

關鍵的是,其中有26項設備或組件理論上必須重新辦理採購,而採購經費是要由國家預算支出,抑或是由廠商賠償,田秋堇認爲這事涉責任歸屬,有待查明,而且她質疑爲何可以移用設備應付安檢,經濟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臺電公司有無疏於監督,是否影響核能安全,採購與驗收流程是否失當,爲何驗收完成後仍有上述之瑕疵存在,她認爲均有深入調查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