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客戰士」演習駭4將官竟遭送辦 獲不起訴出走電腦公司上班
2017年5月漢光33號演習國軍攻防演練,期間攻擊團隊找到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次長室的網站漏洞,事後發現該漏洞一直沒補,演習後持續在例行演練中加以進攻,並取得4名將領的個資,但最後卻挨告外患罪。最終雖然獲不起訴,但已出走並在電腦公司上班。
當時「駭客戰士」在演習時,共取得4名人事資料,包括時任國防部長馮世寬、陸軍通資處長楊登欽、資通電軍指揮官馬英漢,以及國防部訓次室訓練處長林文皇的人事資料,作爲演習成果的佐證,卻挨告外患罪。
資通電軍指揮部2019年8月曾函文高檢署,說明所這項執行的任務有其正當性。但兩位主導攻擊團隊的軍士官,仍遭以涉犯刑法外患罪章第111條第1項「刺探收集國防秘密」,以及刑法第358、361條「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被移送高檢署。7日不起訴處分。
另一方面,針對媒體報導「資通電軍官兵演習扮駭客,遭移送不起訴」乙情,資通電軍指揮部7日嚴正駁斥,該案並非資通電軍指揮部移送檢調,資通電軍指揮部基於維護官兵權益,已曾就本案向高檢署提出說明,相關人員均系遂行職務,於漢光演習期間進行網路戰攻防演練;所屬官兵獲不起訴處分,資通電軍指揮部已盡維護官兵權益職責,有媒體未經查證即逕自報導「國防部決定移送同仁調查」乙節,與事實不符,除表達譴責,並要求應立即更正。
資通電軍指揮部指出,資通電軍指揮部職司維護國軍網路環境安全任務,年度各項資安防護演練均明確律定演練程序、方式及範圍等規範,並嚴令作業人員恪遵標準作業程序執行任務,以達合法合規之要求。
資通電軍指揮部強調,爲強化網路安全執行能力,持續參與國內外各項網路安全競賽及演練,並結合產官學研資源,培育資安高素質人才,已獲致優異的成果,值此區域情勢嚴峻之際,國人均應團結一致,並以維護國家安全爲重,媒體亦應善用社會公器,切勿以不實資訊誤導國人視聽,傷害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