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協進會籲降金融營業稅

金融營業稅建議

工商協進會財政、金融委員會日前召開委員會,會中決議,函請金管會財政部爲維護租稅公平,提升金融、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2022年將現行金融營業稅率由5%調降至2%。

財政部對此表示,金融營業稅有其歷史背景因素,惟金融產業趨勢尚待金管會全面評估與跨部會討論。財政部官員強調,依照現行營業稅法規定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仍適用5%營業稅率標準

工商協進會指出,受到疫情影響,各國央行都維持低利率策略,多位金融業代表在日前召開的財政、金融委員會中針對現行金融營業稅率5%,感到相當的壓力

工商協進會指出,相較鄰近的香港新加坡日本韓國都沒有對金融保險業務課徵營業稅,而臺灣整體銀行的ROA及ROE也遠低於香港、新加坡、日本及韓國,營業稅若仍維持5%的高稅率,經營成本難跟國際銀行競爭,因此建議,2022年時調建至2%。

之所以要求在2022年調降,工商協進會解釋,是因爲2014年由2%調高爲5%時,金管會曾表示,爲兼顧金融業國際競爭力,5%稅率適用期間不宜過長,應以八年爲限,期限就是2022年。

工商協進會進一步指出,2001年時財政部將金融業營業稅降爲0%,是因爲金融業沒有進項稅額可供扣抵,稅負相對較一般產業爲重,因此比照大多數實施加值稅國家對金融業免徵營業稅,但是,2005年時,爲充實金融重建基金,又將稅率調升爲2%,2014年時,又以促進社會發展加徵回饋稅爲由,再度調升稅率至5%,當時金管會就表示,爲兼顧金融業國際競爭力,5%稅率適用期間不宜過長,應以八年爲限。

工商協進會強調,金融業要負擔的有效稅率是高於其他產業。在有效稅率上,除了5%的金融營業稅,還必須要負擔印花稅0.4%,而且,金管會在2020年公佈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資本適足及監理要求,除Basel III規範的CET1>7%的標準外,還須提列額外法定資本要求的2%,再加計內部管理資本要求的2%,也就是說CET1須>11%;還有,保險業預計在2026年接軌IFRS 17保險會計及ICS國際保險資本標準,因此,潛在資金需求龐大。

彭禎伶/臺北報導

對於工商協進會提議要調降金融營業稅問題,金管會表示,稅負議題需跨部會討論,目前不方便表示意見

金融營業稅每隔幾年都會被拿出來討論,主要是金融業者一直主張其他國家都沒有課金融營業稅,因爲無法扣抵進項稅額,造成金融營業稅實質有效稅率會高於課徵稅率。

但因爲要解決金融問題,因此金融營業稅多年來都是「專款專用」,1999年由5%降到2%,調降的稅率是拿來鼓勵銀行解決偏高的逾放比,2002年開始2%作爲金融重建基金財源解決問題銀行退場

2014年爲充實國庫,又將金融營業稅由2%拉高到5%,3%給國庫,2%則分銀行及其他金融業,銀行撥入存保準備金,其他則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主要是保險安定基金,作爲銀行及保險安全網之用,2%部分約定2024年12月底迴歸國庫。

由於這部分都是要充實國庫之用,且稅負是財政部主管,所以金管會表示,在未經跨部會討論,及行政院拍板前,不方便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