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人心不古,調查資料欲準確不易

工商社論

政府將於下週發佈108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這份調查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在於,其中的數據可以讓我們瞭解所得分配變化,淺白的說就是讓我們明白貧富差距情況

這項調查歷史悠久,源自民國43年臺灣省政府主計處辦理薪資階級家計調查,隨着臺北市改製爲院轄市,這份調查即分由臺灣省及臺北市辦理,考量省市調查項目、樣本抽出率各異,行政院主計處遂於63年統一調查作業,集中整理以讓調查結果可以準確反映臺灣所得分配的全貌。當年主計處還徵詢中研院經設會、農復會等各單位專家意見,其追求真相的精神,今日思之,尤令人敬佩

也正因爲主計處用力之深,這份調查深受國際矚目,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迪頓(Angus Deaton)即曾經來臺研讀過這份統計,其重要性於此可知。事實上,這份調查也真的反映了臺灣那個年代的經濟變化,民國53年臺灣前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是後20%家庭的5.33倍,隨着臺灣經濟起飛,加工出口區的設置外商來臺設廠,臺灣發展的輕工業創造了充分就業,使得十年後臺灣的所得差距降至4.37倍。

統計顯示,我國所得分配一直改善,民國69年更降至4.17倍的歷年最低,至民國70年代隨着資本密集技術密集產業的擴張,股市的狂漲,在那個臺灣錢淹腳目的年代,這個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又開始擴大,至民國79年升破五倍,達5.18倍,以淺顯的用語來說,臺灣貧富差距開始擴大,這一現象引起各方的注意,隨後主計處馬上着手辦理國富調查,以瞭解國內財富分配、所得分配的變化。

進入民國80年代,臺灣所得差距逐年擴大,至民國85年升至5.38倍,於90年更升至6.39倍,這份調查告訴我們臺灣的所得分配日趨惡化。不過,不可思議的是,隨後17年(91~107年)的調查結果卻極爲平靜,大約就落在6.0~6.2倍之間,既沒有太大的變化,也看不出有什麼趨勢,與53~90年明確的走勢大異其趣。這到底是17年來臺灣所得分配沒有變化,還是這份調查已經鈍化?若已鈍化,政府豈能袖手旁觀讓這個調查再辦下去,自應找出解決的辦法纔是。

回想民國五十年代,那時的官員不是任憑臺灣省、臺北市各唱各調,而是出面接手辦理,並且多方徵詢專家以致於隨後能成爲享譽國家的調查,同時也能做爲政府施政的參考。而至八十年代看到所得差距擴大,官員們又致力於國富調查,以掌握財富分配的真相。而如今年復一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平靜無波,難以反映所得分配變化,竟無人聞問,任其年復一年的辦下去,好像只要有資料就可以了,與昔日追求真相的風氣相比,實不可以道里計。

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是否真的鈍化?我們可以看一下財政部綜合所得稅這份大數據,這份資料是國人報稅資料,我們來看稅後所得近18年來(90~107年)的分配情況,同樣取前20%與後20%比較(五等分位),高低所得差距由9.5倍升至12.1倍,所得差距的擴大極爲明顯,與家庭收支調查的無風無雨、平靜無波,有如天壤之別。

我們瞭解家庭收支調查與綜所稅檔的資料,性質上有些微不同,但這並非兩者差異的原因,因爲我們運用的是稅檔的稅後所得,而家庭收支調查的可支配所得也是稅後所得再輔以社福效果,兩者走勢理當桴鼓相應纔是,然而,18年來兩者所呈現的所得分配,彷彿兩個國度,調查資料的鈍化,不言可喻。

我們相信今天主計總處(昔日的主計處)還是很認真辦理每年一次的家庭收支調查,然而,何以如今數據會如此之鈍化?這顯然和調查環境有關,20年前臺灣民風純樸,受訪者樂意接受調查,如今詐騙橫行,人們的互信盡失,莫說如實回答,恐怕調查員大門都進不去,在這樣的情況下,拒訪率必然提高,換戶率必定增加,如此訪得的樣本資料必難以代表母體,從而所推估的所得分配數字還有多少參考價值,令人懷疑。

法國古諺說:「如果樂器先調好音,它怎能發出正確的和聲?」這是極有智慧的一句話,今天調查環境已和20年前大不相同,若我們不去研究問題的所在,改變統計方法,如同沒有調好音,只一味的調查、調查、再調查,如此怎能產生出正確的統計呢?人心不古,整個大環境已經走調了,全然仰賴調查已然不可行,如何運用綜所稅、勞保勞退等大數據來調整調查的步伐,當是統計部門未來最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