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判7年4月 黃揚明預言下一步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資料照/王惠慧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衆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涉嫌詐領46萬30元,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詐欺、《刑法》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她及4名助理。案經臺北地院審理後,今(26日)宣判高虹安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對此,媒體人黃揚明隨即在臉書發文推測「高應該是會主動宣佈退黨」。

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職。黃揚明則在臉書發文指出,看看昨晚推敲的劇本一,是否會都實現吧!他並補充說,「既然都要停職了,高應該是會主動宣佈退黨」。

至於國民黨黨立委顏寬恆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判7年10月,黃揚明說,目前不影響他的立委職務,要三審定讞且被褫奪公權纔會被解職,「但罷免肯定會蠢蠢欲動」。但若未來顏寬恆貪污被判刑定讞,依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將終身不得再參選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