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抹零不合理 消費維權來幫忙

時代報告訊(記者 張華徵 桑建偉 通訊員 劉洋洋)網絡支付的方便,反而讓人們對數字不再敏感。如今買單之後,很多消費者往往只是瞥一眼賬單,看一個大概。機器計算、手機掃碼都讓整個消費過程也變得“虛擬”起來,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從前現金交易的認真和謹慎。

新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稱在某內衣店購買的內衣標價39.9元,實付40元,商家多收取1毛錢。消費者認爲該店存在“反向抹零”,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希望相關單位落實查處並整改。

新密市市場監管局接投訴後,迅速將此件交辦轄區市場監管所進行覈查處理,執法人員到該店進行現場檢查,經現場檢查該款內衣標價確爲39.9元,因新到的收銀員不熟悉收費系統,在收費時出現多收0.1元的行爲。商家立即承認錯誤,態度誠懇,向消費者進行道歉,最終通過執法人員的調解,對消費者進行退一賠三,雙方達成和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合規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禁止價格欺詐切實做到真實準確、貨籤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反向抹零”,看似只是多收了幾毛錢甚至幾分錢,但實際上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經營者,在對人民幣的單位爲元,輔幣單位爲角、分進行結算時,不得采取“反向抹零”等結算行爲。先消費後結算的,須出具結算單據,並應當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消費者在日常消費時如發現經營者在實施“反向抹零”等結算行爲中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熱線12315進行投訴,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規定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