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替老母僱看護逼當性奴 硬上2次下場曝光

新北市一名7旬老翁僱用看護來照顧母親,但卻沒忍住慾望,強性侵犯看護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7旬張姓男子僱用印尼籍女移工,讓其照顧已年逾90歲的母親,不料張男卻不顧看護的意願,強行發生兩次性行爲,不管看護吼叫,「不要、好了啦」等語。新北地院考量雙方已和解, 依強制性交等2罪,應執行2年,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0年3月28日上午,張男將看護強拉至房間內,以體格優勢強行將其推倒在牀上並退去其褲子過程中看護死命地掙扎,且高喊「我不要」,強烈表達不願發生性關係,但張男仍強行性交得逞一次。

事隔短短一週,同年4月4日上午張男再度小頭慾望難耐,以相同手法強行將看護壓在牀上,脫光其褲子,無視其高喊,「不要、好了啦、不要」等,強行發生性交一次。

張男在偵查階段否認犯行,還辯稱說,「這些都是看護在胡扯,沒有這種事」,但在法院審理時,張男改口認罪,也與看護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同時獲取原諒

新北地院法官判定,張男無法控制自身情慾,短於思考而行爲失控,但考量其並無前科,而看護也替其請求輕量刑,酌情後,認定暫緩執行刑責較爲適當,最終依強制性交等2罪,均處1年8月徒刑,應執行2年。緩刑4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須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