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獵雷艦案二審 陳慶男仍判25年

慶富造船公司董事長陳慶男因獵雷艦弊案一審遭判25年,高雄分院26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慶富造船公司董事長陳慶男因承接海軍康定專案」獵雷艦承造案,涉嫌詐貸63億餘元,讓聯貸銀行損失131億餘元,一審遭判25年、罰金1億500萬元。高雄高分院26日宣判,駁回檢方及陳慶男等人上訴,維持原判。本案可上訴。

陳慶男因與集團執行長簡良鑑另有15億元債權糾紛被判1年定讞,目前人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中,透過遠距視訊系統聆聽二審宣判,戴着口罩理光頭的陳慶男表情嚴肅,聽判後默默點頭,沒有表示任何意見

調查出,2014年陳慶男等人爲了標下獵雷艦案,竟以虛僞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向多家銀行詐取「過渡性融資貸款」,並先後4次辦理虛僞增資將資本額從5億3000萬元增至40億元,藉此與聯貸銀行團簽訂205億元聯貸合約。之後,陳慶男及陳偉志再借此向聯合授信銀行詐取購料週轉金63億餘元。

慶富專案顧問李維峰負責出借個人帳戶供陳偉志藏匿不法所得,簡良鑑因與陳慶男有15億元債權糾紛,竊取慶富營業秘密文件向媒體爆料,才讓此案曝光

2018年2月12日高雄地檢署依詐欺、背信、僞造文書,及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陳慶男、陳慶男兒子陳偉志及簡良鑑共5人。陳偉志2018年5月棄保潛逃遭通緝,至今下落不明。

一審高雄地院認定陳慶男主導虛僞增資、對銀行詐欺,判他25年、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前執行長簡良鑑6月、可易科罰金;陳慶男妻陳盧昭霞1年6月。李維峰無罪;另依違反銀行法判慶富公司罰金2億8000萬元。

二審法官認爲,一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合之處。本案有罪部分,除簡良鑑不得上訴之外,檢方及陳慶男等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