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月網路銷售額達門檻 要登記營業稅籍

國稅局表示,因網際網路普及消費習慣改變,許多賣家銷售模式已從實體店面轉向網路商店,如果個人網路銷售勞務單月超過4萬元或銷售貨物超過8萬元,隔月就要去國稅局登記營業稅籍,以免受罰。

國稅局指出,如果是透過電商平臺、自行架設網站社羣軟體行動裝置APP等提供消費者訂購,均屬網路銷售行爲,只要銷售額達標,應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該局說明,考量部分網路銷售業者交易特性,須透過結算才能確定銷售額,因此給予申辦稅籍登記之緩衝期間,即當月銷售額已達營業稅起徵點,於次月月底前再申請稅籍登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