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風暴】李復甸/陳師孟有尊重監察職位嗎?
▲李復甸指出,陳師孟以替陳水扁出氣報仇爲出發點,立案察承審法官,破壞監察院的辦案原則與自律規範。(圖/記者楊亞璇攝)
●李復甸/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總統大選之後,沒有甚麼鹹辣的新聞,正在淡得發慌的時候,冒出了陳師孟調查法官的爛事,引發全國八成法官的反彈,逼出許宗力院長護衛法官的強硬發言,最後逼使陳師孟不情不願地宣佈辭職。
監察院是糾錯單位
監察院,是維護人權的機構,是糾正行政體系、督促謹慎奉公、力行善治的必備機構;是司法體系未能依法判決,提出質疑,再經司法程序審理救濟的糾錯機構。
近年大衆談論的美和市案、高鐵案、江國慶案、徐自強案、鄭性澤案、后豐大橋墜橋案,都是監察院調查,引起社會矚目後,能依法處理。
許多被誤審錯判的冤案,都是監察院調查在先,引發社會輿論後得到改善。任何人或政黨,當受到委屈無處可訴時,都還是找上監察院;貪官霸吏去不掉、怠政弊案查不清,甚至惡法釋憲提不成,最後都只有找監察院。
監察院當然該是司法的糾錯單位,監察委員當然可以調查法官的違法失職。但是,法官依法獨立審判,監察權的行使有其限度。陳師孟以替陳水扁出氣報仇爲出發點,立案察承審法官,則是自失立場,而且破壞了監察院的辦案原則與自律規範,換得法官奚落反彈也是自招。
監察委員必須超出黨派意識,避免個人恩怨,早已成爲監察院鐵則。
從第一屆增補監察委員到第四屆,所有監察委員莫不恪守。以第四屆監察委員爲例,在出任之前,雖有國民黨、新黨、臺聯、親民黨、民進黨或是無黨籍的背景,但一經宣示,均能將原先的黨政思想放下,更沒有任何一人挾政黨的意識形態於案件之調查之中。
民進黨創黨大老江鵬堅、康寧祥和黃煌雄,都在監察院擔任重要的腳色,都一本獨立公正的原則,爲社會公益公平而努力。在監察院調查案件,絕沒有派系與陣營的區劃。
馬英九在第五屆監委任命之時,並未顧及各政黨背景,提名因而未能順利通過。在蔡英文補提名時,亦未一秉至公。結果在監察院形成兩個壁壘相互對立叫陣,更是監察史上向所未有。
▲李復甸指出,第四屆監察委員雖來自不同黨派,均能將原先的黨政思想放下,更沒有任何一人挾政黨的意識形態於案件之調查之中。(圖/記者屠惠剛攝)
監察委員應尊重職位
一些熱衷臺獨的人士幻想從「廢五權」着手,以達廢《中華民國憲法》,最後推翻中華民國。便不經思考地聲稱,世界上只有中華民國有監察院,因此欲去之而後快。
事實上,監察權是任何一個民主共和體制,都必須具備的制衡功能。美國在十八世紀接受洛克與孟德斯鳩的理論,憲政以三權分立爲架構,行總統制;英國實行君主立憲;有的國家把監察權放在國會中,也有放在行政權之下的。即使是專制體制也都還有監察權存在。除非實行法西斯,政治制度上不可能少了監察權。
民國成立,已無皇權,又不行總統制。從傳統專制政體的臺諫制度移植到共和政體,確實要有其調整適應的過渡期。多年來,監察院委員們獨立公正辦案的傳統,行使職權自我節制,已使監察權逐步健全。
《監察法》去年修正,更將監察院建立成人權的護衛專責機關,當然更要對司法有以制衡。監察權如何拿捏分寸,就在監察委員能否公正無私,是否尊重這個職位?
若監察委員自己不自我尊重,將自己稱爲「尖尾」,滿嘴的尖酸怨懟,又能得到誰的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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