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木元遭訴 檢求重判勿易科罰金

國巨前總裁陳木元2020年10月在臺東無照駕駛直升機遭舉報,臺東地檢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將他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國巨前總裁陳木元2020年10月在臺東無照駕駛直升機遭民衆舉報,檢警蒐證後查扣直升機並傳喚到案說明,後來以25萬元交保,臺東地檢署日前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陳木元,認爲他毫無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處且不得易科罰金。

臺東東海岸上空2020年10月中出現1架R22型直升機,遭人檢舉違反航空法飛行,臺東縣警局成功分局接獲通報後上陳臺東地檢署,檢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發現國巨前總裁陳木元涉重嫌。

臺東地檢署持法院搜索票,會同臺東航空站前往一間民宅搜索,發現民宅內停有1架Robinson R22 BetaⅡ型輕型2人座直升機,陳木元雖矢口否認駕駛直升機,但檢方偵訊後諭令25萬元交保並查扣直升機。

臺東地檢署日前偵結,將陳木元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3條使用違法航空器飛航、第104條無證照飛航等罪嫌提起公訴。臺東地檢署調查,陳木元的直升機有效檢定證過期,且沒有體格檢查合格證明,陳在接受調查時竟還稱「航空法太舊了,不合時宜」。

此外,根據檢察官調查,陳木元從2015年起至2020年間,每年都會開1次直升機,時間約5分鐘,總共有6次無照駕駛。檢察官認爲他「無視臺東縣東河鄉居民居住安全,更欠缺法治觀念」。

起訴書指出,陳木元自始至終置飛安法治於無物,且毫無悔意,任爲謊言,是以本件重大違反飛安行爲自應以國家刑罰權嚇阻,以維飛航安全與社會教育,建議法院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直升機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