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咬警案判決出爐 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8萬元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2018年因屏東市公勇路道路拓寬工程,聲援牴觸戶時咬傷及打傷2名女警手臂及頭,紅及一時,事後遭警方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送辦。屏東地院17日判決出爐,蔣月惠因2件傷害罪合併執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8萬元。
蔣月惠2018年7月16日前往聲援屏東市公勇路道路拓寬工程牴觸戶,遭警方勸離時揮拳打傷陳姓女警頭部,並咬傷張姓女警手臂,遭警方送辦。事後她帶花到屏東縣警察局道歉時,因無人出面當場嚎啕大哭。「驚天一哭」後有網友將她過往善心事蹟PO網,一夕爆紅。
屏東地方法院17日宣判,蔣月惠因傷害罪共2罪,合併執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8萬元。蔣月惠表示,她不是故意的,但這件事對女警有虧欠,目前還沒收到判決書,待收到後會上訴,若真的還是敗訴會選擇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