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室‧報‧告-風電政策不務實調整 恐重創外商信心
風電3-2期在新舊政府交接及開發商陳情「暫緩」雜音中,4月10日將如期截標,但3-1期得標廠商遭遇的問題未解,企業購售電合約買家觀望,供應鏈成本高漲,諸多問題千頭萬緒。圖/本報資料照片
風電3-2期在新舊政府交接及開發商陳情「暫緩」雜音中,將於4月10日如期截標,但3-1期得標廠商遭遇的問題未解,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買家觀望,供應鏈成本高漲,諸多問題千頭萬緒,政府卻未清理戰場,就接續3-2期開標。不少開發商直言「只能戴着鋼盔、硬着頭皮往前衝」,繼續參與3-2期投標。惟所有問題被迫「掩蓋」往後延,此對綠電發展不啻埋下一顆未爆彈。
3-2期離岸風電招標,未審先出現混亂局面。3月中旬,包括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在內的6~7家開發商力主3-2期應展延,以沃旭爲首的3~4家開發商則主張如期,意見相當分歧。雖然這種場景在推動風電歷程似曾相識,但今年開發商的針鋒相對升級,連兩家風機大廠供應鏈都加入戰局,讓人嗅出不尋常的氛圍。
■西班牙伊比德羅拉、臺亞風能相繼放棄投標
西班牙開發商伊比德羅拉(Iberdrola)在4月3日花蓮大地震當天,開出第一槍,宣佈不參與3-2投標,屬本土色彩的臺亞風能也在開標前夕,於9日跟進宣佈不參與3-2投標。這種結果並不令人意外,以伊比德羅拉爲例,去年底一直鼓吹政府應加速3-2期選商作業,但今年初以後,態度180度轉變,轉而支持3-2期選商應「展延」。不論外商或本土廠商,都因開發成本太高,IRR投報率不好看,且3-1期問題未解決,評估整體風險太高,因而宣佈「棄投」。
國內外開發商都備標甚久,「硬投」不是不行,但他們忍痛的決定,一葉知秋。臺灣離岸風電的開發,自2023年以來即進入「黑暗期」,國際通膨壓力、利息上漲及各國搶船搶風機,讓開發商喘不過氣來,但業者大聲「求救」,政府似置若罔聞,提不出有效解方,在投與不投之間糾結的業者所在多有,連二家國際風機大廠都撂狠話,因成本太高虧損太大,堅持不在臺灣做「葉片」國產化。
■開發成本高漲、綠電買家觀望,業者有苦難言
種種跡象顯示,各家開發商因成本高漲、CPPA綠電買家觀望不買單,而開發進度嚴重受挫。尤有甚者,3-2期僅有一家風機大廠願意報價,所有開發商被一家大廠掐住脖子,形同寡佔或壟斷現象,違反電業法「公平競爭」原則,業者有苦說不出,向政府反映無異狗吠火車。
不少開發商3月初就密集拜會經濟部及能源署高層,希望優先清理3-1的戰場,因爲現在不處理,未來不但會出現塞港現象,且一再拖延併網期程,會和3-2期強碰在一起。目前3-1期五家得標廠商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多數開發商連供應鏈採購都尚未下單,有的兩手一攤,乾脆自己展延併網二年,或打如意算盤擬利用再競標3-2期,以更大采購量和供應鏈談判,讓3-1投資案變得更可行。
業者雖然憂心,3-1問題未解,3-2面臨困境接踵上演,但開發商也不得不「配合演出」,暫時把問題拋諸腦後,畢竟3-2投標條件更寬鬆,只需取得和供應鏈廠商的MOU,和綠電買家只要有LOI(購電意向書)即可,不必實質採購,「先搶先贏」,至於籤不籤行政契約,日後再議。
■業者若兩手一攤撤離,臺灣能源轉型將大受衝擊
過去3-1期風電從決標到簽署行政契約,期程一延再延,不難預見3-2期的行政契約勢必重蹈覆轍,甚至變數及問題更大。倘若3-1期得標業者不履約,或承諾提早併網多獲取100MW容量獎勵,如今做不到且一再延宕開發,如何確保有能力競標3-2期?業者的「投機」心態,政府倘視若無賭,豈不是對信守承諾或審慎評估的開發商,是另一種懲罰?
離岸風電政策歷經十年,正走在關鍵十字路口,俄烏戰爭及國際淨零潮流等衝擊,外在環境變了,臺灣開發離岸風電的優勢不再,政府應正視開發商發出的警訊,展現對症下藥決心,否則恐重挫外商對臺灣離岸風電投資的信心,屆時用腳投票撤離臺灣市場,對政府能源轉型會帶來難以想像的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