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關鍵人物──以民優先 反成政治「孤鳥」(十七)

黃氏節孝坊及陳星聚落款。(中華河洛暨開漳聖王文化研究會提供)

任職方五個月時,列強英國及法國在閩江口川石島築砲臺,陳星聚認爲侵犯國家主權,親往反對,卻得不到上司的支持,因此憤而辭職,而爲了平息英法的怒氣,陳星聚被調往仙遊縣擔任知縣。

一再救火屢擔重任

這是一個重要的觀察點閩縣福建省第一縣,陳星聚5個月就幹得有聲有色,民間稱頌,但官員未必喜歡,因爲他悶頭做有利百姓的事,既不逢迎上憲,處理積案及平反冤獄更凸顯前任的積弊,自然成爲政治「孤鳥」,不受官場喜歡,而他突兀的抗議洋人建砲臺,幾引起涉外事件,剛好趁機將他調走,而從首縣調至另一個貧瘠縣,可看出上司對他的不滿,但他不以爲杵,欣然赴命。

在仙遊1年9個月之後,又被調到古田縣,這都是艱苦的偏遠縣,但他在仙遊改善民間好興訟械鬥的風氣,爲農民解決多年未解的農地遭竊占問題,因此獲得「卓異」的考績,百姓還爲他建生祠。這時候,陳星聚應該已被公認是「能吏」了,成爲福建官場的「救火隊」,哪裡有困難就讓他到哪裡去。

因此,當淡水同知出缺時,這個沒人要擔任的職務,就又想到了陳星聚,因此給予破格躍升,又說出了他的一番好話。

陳星聚在淡水同知的4年7個月時間裡,他的治理受惠於早期在家鄉組團練抗捻匪及在福建5個縣的經驗,以儒家思想施政,他以組團練的經驗,結合當時臺灣因拓墾需要紳商自組民團爲基礎,建立了丁口落戶及地土登記的制度,開始逐步有系統地將戶籍和地籍資料建檔,多少年來的問題開始得到解決。

他興文教和建寺廟,相輔相成成爲社會穩定的力量,輕訟減賦,對遏止賭博和保障女性權益的重要事項,更是嚴查嚴辦,因此民間得以安居。陳星聚對善良百姓一向親民仁愛,但對強盜劫匪卻不輕縱,以他在順昌縣緝匪的經驗,對首犯雷霆之怒,卻不殃及從附,因此甚得名聲。

清廷沈葆楨之奏,決定臺北設一府三縣時,這個臺北府所轄只比淡水廳多了一個宜蘭縣照理,這個臺北知府理當由人地均宜,對北臺灣最爲熟悉且政績卓着的陳星聚爲第一人選,但事實不然,陳星聚一直沒有被考慮。

沈葆楨建議臺北設府時,他心目中的知府人選是他在江蘇任官時的部屬海州知州林達泉,林達泉很優秀,與沈葆楨在推動現代化方面十分相得,但要將江蘇的官位越區調到福建並不符規定,因此很費了一番功夫,林達泉纔在2年多之後獲任命「試署」首任的臺北知府,林達泉一履新,淡水廳即裁撤,陳星聚即轉任「中路撫番同知」。

這一階段又很有意思了,分兩部分敘述,第一部分先談林達泉,林達泉是沈葆楨的愛將,沈葆楨奏請設臺北府時有他的一套計劃,林達泉就是執行他計劃的不二人選,他的海州知州和淡水同知品秩相同,年紀比陳星聚輕,但他涉洋務較早,從富的流油的海州調到尚在開發中,連個府城都沒有的臺北,又有一個有4年7個月經驗且政績不錯的陳星聚,壓力肯定不小。陳星聚調任中路撫番同知,衙門鹿港,管轄的是從彰化(含今日臺中、埔里)林杞埔花蓮的山區,兩人相距離幾百裡,自然是不見的好。

但是林達泉又有一個難題,他奉老長官的命令,是要建府城於艋舺,但是他的直屬長官福建巡撫丁日昌卻認爲基隆戰略位置重要,應建府城於基隆,這就讓他犯難了。

因此他就任後到基隆考察了兩次,花了許多時間,尚未做最後決定時,他收到父喪消息,報請丁憂,卻因哀痛病疾復發去世,任期僅六個月。林達泉逝後留下了許多積案和訟案,則由代理的陳星聚在很短的時間內處理完畢,這也是他在閩縣任縣令時的經驗之作。

第二部分要談所謂的「中路撫番同知」這個職務,這個職務也是沈葆楨防颱奏文當中建議的一項,就是要「開山撫番」,爲了增加拓墾面積,必須「開山」,開山就影響到番人的居住地,就必須安撫番人,這有一點矛盾,主要以促進番人漢化爲核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當時臺灣設北、中、南三路撫番同知,陳星聚的中路撫番同知轄今日彰化、臺中、南投到花蓮,同時還必須管海防,因此衙門設在濱海的鹿港。

臺北知府相繼離世

有關山路撫番同知的資料極少,陳星聚自1878年3月裁淡水廳後轉任中路撫番同知,到了同年9月林達泉去世,開始代理臺北知府,但是陳星聚的中路撫番同知到底幹到什麼時候,卻也無資料可考,據信應是到1881年7月實授臺北知府時才解任。

林達泉去世後,陳星聚代理臺北知府,清廷又派向燾來接任第二任的臺北知府,也許是向燾身體不好,或個性溫軟,他將政務多委由陳星聚辦理,據當時外國駐臺人員指出,向燾時期陳星聚仍掌大政;未及一年,向燾也病逝。

1880年清廷又派趙均來接任,但趙均竟然接了臺灣知府而未接兼任的臺北知府,並於1881年丁母憂而去職,臺北設府3年多,清廷折損了三名臺北知府,兩名病死,兩名丁憂,但都沒有考慮到最熟悉北臺灣政務的陳星聚,可見陳星聚在官場中並沒有堅強的人脈,而當臺北知府這時候已經是一個不錯的職務時,爭逐者衆,陳星聚永遠無法排在優先的地位,直到代理日久,纔不得不由吏部發文補授臺北知府,終於實至而名歸。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