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調整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式

(原標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關於調整本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式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審計局:

爲貫徹落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要求,根據北京實際,現就調整本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符合《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的通知》(京勞社就發〔2006〕160號)等文件規定,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批准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以下簡稱“享受補貼人員”),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可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發放至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二、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按照個人申報繳納的社會保險險種分別計算,補貼標準不超過各險種最低繳費額的三分之二。

三、享受補貼人員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費退費手續,應先退回已發放的社會保險補貼。

四、享受補貼人員按規定補繳2023年12月及以前的社會保險費,需按照辦理時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補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根據享受補貼人員繳費情況,補發社會保險補貼。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4年1月5日

一、《關於調整本市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制定。

二、調整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的原因是什麼?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2024年1月起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和參保需求,自主選擇參保險種和繳費標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根據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費情況發放補貼。

三、“先繳後補”是什麼?

靈活就業人員先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根據實際繳費情況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四、《通知》適用人羣是什麼?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批准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以下簡稱“享受補貼人員”)。

五、2024年1月,享受補貼人員需要注意些什麼?

一是每月8日前在個人銀行賬戶存足應繳納的全部社會保險費資金,以便銀行扣款。如果8日扣款不成功,10日-25日可以自行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二是爲保證及時收到補貼,請本人注意在1月25日前務必通過官方渠道確認銀行賬戶信息。

2024年1月起,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北京人社”微信公衆號、北京人社APP、北京通APP、支付寶“市民中心”或街道(鄉鎮)便民/政務服務中心確認接收補貼的本人銀行賬戶信息。

六、補貼標準是什麼?

2023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補貼標準是: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每月補貼843.47元;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每月補貼369.04元;繳納失業保險費,每月補貼42.17元。

七、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式調整爲“先繳後補”後個人負擔有沒有增加?

沒有增加。補貼發放方式調整前,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三個險種,按照最低繳費標準,每月繳納1882.02元。領取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由補貼劃轉1254.68元,個人實際繳納627.34元。補貼發放方式調整後,領取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每月先繳納1882.02元,再由人社部門將1254.68元補貼發放到本人銀行賬戶,個人實際支出仍爲627.34元。

八、只成功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能享受補貼嗎?

可以享受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發放方式調整後,實行“繳幾險補幾險,不繳不補”。如享受補貼人員已成功繳納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按照2023年7月確定的現行補貼標準,可享受885.64元的補貼(843.47元加42.17元)。

九、2024年1月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和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怎麼辦理?

(1)參保登記:登錄北京政務服務網,選擇“辦好一件事”,進入辦事專區後選擇“靈活就業一件事”集成服務場景辦理。

(2)繳費方式和渠道:靈活就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於每月8日至25日通過北京市電子稅務局、“京通”小程序、社保大廳稅務窗口、辦稅服務廳、北京稅務服務號等渠道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申請補貼: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北京人社”微信公衆號、北京人社APP、北京通APP、支付寶“市民中心”或街道(鄉鎮)便民/政務服務中心機構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4)補貼發放:首筆補貼2月上旬發放,人社部門將逐步縮短髮放週期,努力做到當月繳費、當月補貼。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發放至享受補貼人員提供的本人銀行賬戶。

十、享受補貼人員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退費,需要退回補貼資金嗎?

需要。比如,張先生要退回2024年2-5月的社會保險費,其中2-3月領取了社會保險補貼。張先生需要先退回2月和3月的社會保險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收到退回的補貼後,再辦理社會保險費退費手續。

十一、個人可任意選擇補貼發放銀行嗎?

個人可以在我市16家合作代發銀行中自選一家作爲補貼發放的銀行。

十二、《通知》執行時間是什麼?

《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