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自3月1日起調整爲20%

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微消息,根據國家統一要求,近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靈活就業人員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滬人社規〔2024〕3號),明確自2024年3月1日起,本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從現行的24%調整爲20%。此次降低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不影響個人的養老保險待遇,計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比例仍爲本人繳費基數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