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星級飯店出包!北投亞太食材過期遭罰18萬 國賓、日月行館也違規

臺北國賓飯店產品違規被開罰。(圖/記者湯興漢攝,資料照)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食藥署今公佈「109年人氣宿業附設餐廳稽查專案結果,結果發現208家飯店旅館多處不合格,多爲食品業者登錄資訊不完整、不能提供體健報告作業場所設備器具保持清潔,其中還有13家業者貯存、販售逾期食品或產品抽驗不符標準。上述違規分別有北投亞太飯店捷絲花蓮中正館、藍天麗池飯店、臺北國賓大飯店等。

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於109年8月至10月共同執行「109年人氣旅宿業附設餐廳稽查專案」,總計查覈208家人氣旅館,針對旅館內餐廳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覈,並抽驗215件產品

食藥署表示,本專案共計查獲1家業者HACCP經複查仍不符合、13家業者貯存或販售逾期食品及4件產品經抽驗不符合規定,所轄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處辦,共計裁處罰鍰106萬5,000元整。

其中違規貯存或販售逾期食品包括北投亞太飯店,開罰18萬而,而桂林商務旅館、桃園智選假日飯店、 彰化福泰商務飯店、好地方旅居文旅地景.澤行館、花蓮富野渡酒店凱旋新宿商旅晶泉豐旅、日暉國際渡假村、沐雲頂國際商旅都被開罰6萬,捷絲旅花蓮中正館和藍天麗池飯店開罰3萬元,1件HACCP經複查不符合則是南投日月行館,開罰12萬元。

而在4件產品抽驗不符合規定,已依《食安法》相關規定處辦,包括臺北國賓大飯店的「泰山乾絲」檢出不得檢出的過氧化氫,開罰3萬元,還有麗軒國際飯店的「沙拉」檢出大腸桿菌超標,複查仍違規,開罰1萬5千元。

食藥署呼籲,業者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經查獲GHP及HACCP缺失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提醒業者應落實法規遵循及加強自主管理,以提升國內旅館供餐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