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壞示範!臺南警酒駕騎車追撞自小客 被記大過調職
▲臺南市警第六分局灣裡派出所楊姓警員,涉酒駕騎車返家中追撞停等紅燈自小客車肇事被查獲,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並擬記一大過調職處分。(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第六分局灣裡派出所楊姓警員,12月15日晚上下班與友人聚餐飲酒作樂,晚上9時29分,騎機車返回南區住處途中,在東區中華東路與凱旋路口,追撞前方一停等紅燈自小客車,楊員酒測值高達0.66毫克,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並擬記一大過調職處分。
臺南市六分局指出,灣裡所楊姓警員,15日晚上7時30分許勤餘時間,前往永康區訪友餐敘,禁不住友人盛情邀請而飲酒助興,惟晚上9時餐敘結束後,楊員卻心懷僥倖心態,仍自行騎機車欲返回南區住處,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一段,追撞前方的自小客車,雙方均未受傷。經車主打110報案後,由臺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派員處理,實施酒測,楊員酒測值0.66毫克,並製作雙方筆錄後,將楊員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市警六分局分局長陳錦文表示,楊員身爲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做了最壞的示範。分局雖一再告誡員警勿酒後駕車,但仍有少數投機員警,心存僥倖心態,結果往往付出慘痛的代價,六分局獲悉後,立即開會依相關懲處規定,除報臺南市警局擬予楊員記一大過及調整服務地區之懲處,另再追究相關考監責任。陳錦文希望每位員警能由此事記取教訓,不要再以身試法,以免悔不當初。
臺南市警局爲防制民衆酒駕,剛規劃全市執行一連四天酒駕大執法,市長黃偉哲16日上午前往安南醫院探視遭酒駕撞成重傷,目前靠藥物與機器維生的鐘護理師時,還表示對酒駕深惡痛絕,強調警局4天取締86人酒駕,更表示酒駕一定嚴格持續取締,卻發生執法警察自己也酒駕肇事被送辦情事,令許多基層員警感到十分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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