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警酒後開車與機車擦撞 遭記大過調職並送辦

嘉義縣中埔分局偵查隊翁小隊長,6日晚間8點多飲酒後,開車行經嘉107鄉道與164縣道路口,因擦撞到騎機車民衆致酒駕曝光。(翻攝google map)

嘉義縣中埔分局偵查隊翁姓小隊長,6日晚間8點多飲酒後,開車行經嘉107鄉道與164縣道路口,因擦撞到騎機車民衆致酒駕曝光,酒測值每公升0.32毫克,警方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辦。嘉義縣警局7日一早開會依相關懲處規定將翁姓小隊長記1大過,並改調製服員警行政職、調整服務地區外,也將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據瞭解,翁員昨日晚間在嘉107鄉道與164縣道路口發生車禍,機車上一男一女臉部四肢有擦挫傷,所幸2人都是輕傷,經送醫後均無大礙。到場員警對翁員實施酒測,數值竟達0.32,當時依酒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中埔分局表示,翁員依規定記一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制服員警,同時將提報爲列管對象,加強考覈,若有再犯,將追究相關人員監督不周之責,並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所定「破壞紀律情節重大」之規定,核予免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