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行政公益訴訟中絕大多數行政機關在審前自我糾錯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記者12月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自2017年7月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至今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09.3萬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98.2萬件,民事公益訴訟11.1萬件,辦案領域不斷拓展。

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檢察機關堅持將審前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作爲優先目標,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78.4萬件,絕大多數行政機關自我糾錯,回覆整改率98.7%。對於到期未整改案件,則堅持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6063件,99.3%得到裁判支持。

最高檢出臺公益訴訟辦案規則,形成覆蓋主要領域的辦案指引,以“可訴性”爲核心構建案件標準,促進提升辦案規範化、專業化水平。強化最高檢和省級檢察院辦理重大案件的示範引領。其中,最高檢直接立案辦理長江流域船舶污染專案。推動構建跨區域協作、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着力破除跨區域、跨流域以及重大複雜公益訴訟案件辦理中的阻力和障礙。

當天,最高檢發佈《關於全面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意見》,提出健全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機制。聚焦“公益保護”,準確把握“可訴性”基本要素,依法規範辦理案件。規範制發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加強檢察建議與提起訴訟有機銜接,完善不同領域公益訴訟辦案標準和“可訴性”判斷指引,完善跨區域公益訴訟檢察協作機制。配合加快推進檢察公益訴訟立法。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