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棟超高建築未安裝航空障礙燈 行政公益訴訟解決難題

“按照優化後的方案安裝航空障礙燈後,對我們的生活基本沒有什麼影響了。”近日,家住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某小區的居民童某在接到該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湯恆明的電話回訪時說。而在幾個月前,童某還因住宅小區要加裝航空障礙燈而煩惱。

設置航空障礙燈,主要是爲了顯示出地面構築物的輪廓,使飛行器操作員能判斷出障礙物的高度與輪廓,以確保飛行安全。湯恆明告訴記者,童某所在的住宅小區要加裝航空障礙燈,緣於鏡湖區檢察院與合肥軍事檢察院聯合辦理的一起督促保護軍用機場淨空安全行政公益訴訟案。

超高建築未安裝航空障礙燈

今年1月初,一位來自軍隊的全國人大代表向蕪湖市檢察院反映,該市鏡湖區多棟住宅樓、商業體等超高建築位於軍用機場淨空區內,未按規定安裝航空障礙燈,影響軍用飛機飛行安全,存在適航安全隱患。

接到線索後,蕪湖市檢察院隨即將案件交由鏡湖區檢察院辦理。鑑於案件涉及軍事安全且航空障礙燈安裝專業性強,鏡湖區檢察院主動與合肥軍事檢察院溝通聯繫。雙方經會商,決定成立聯合辦案組,並於1月8日對負有監管職責的鏡湖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局(下稱“鏡湖區住交局”)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

隨後,聯合辦案組走訪行政機關、屬地街道,調取相關資料,並向部隊詳細瞭解軍用機場淨空規定和相關要求,查明鏡湖區在蕪湖軍用機場淨空區範圍內共有56棟超高建築未按規定安裝航空障礙燈。

召開聽證會釐清監管職責

爲釐清監管職責,會商整改方案,今年1月30日,檢察機關決定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聽證員,鏡湖區住交局、該區某街道辦事處和部隊代表參加。

聽證會上,針對行政機關提出有部分羣衆反映,航空障礙燈燈光影響生活不同意安裝,該項工作推進難度較大。對此,會議討論研究認爲,航空障礙燈安裝事關國防和軍事利益,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督促安裝,同時應做好釋法說理工作,維護羣衆利益,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分步進行安裝。

聽證會後,鏡湖區檢察院、合肥軍事檢察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合聽證情況,於當日向鏡湖區住交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履行監管職責,督促責任主體對超高建築加裝航空障礙燈,以維護飛行安全。

鏡湖區住交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積極制定整改方案,籌措資金,召開專門會議推進落實。截至今年2月底,鏡湖區住交局會同案涉5個街道辦事處,已對53棟超高建築加裝了航空障礙燈。

羣衆議事會上尋求“最大公約數”

餘下的3棟樓涉及某住宅小區,有居民不同意安裝,牴觸情緒較大,航空障礙燈的安裝工作成了難啃的“硬骨頭”。原因是居民們認爲,在建築物中間層安裝航空障礙燈會損害牆體結構完整,而且在窗邊安裝,夜晚燈光閃爍也會影響生活。

今年3月,鏡湖區住交局向聯合辦案組書面反饋了整改進展及遇到的困難。承辦檢察官通過現場調查發現,部分已經安裝的支架緊貼居民臥室窗戶,一旦航空障礙燈正常投入使用,勢必會影響居民休息。

一方面關係國防和軍事利益,一方面關係羣衆切身利益,到底如何安裝才能做到兩者兼顧,做到在法理情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聯合辦案組對此進行了充分討論。

“裝肯定要裝,但是位置也要優化。”聯合辦案組決定聽一聽小區居民的意見。於是,屬地街道辦事處專門組織召開羣衆議事會。會上,聯合辦案組一邊認真傾聽居民的意見,一邊不失時機地進行釋法說理。收集居民意見後,聯合辦案組隨即召開圓桌會議,就平衡居民意見與安裝需要進行磋商,最終形成了“平移位置、避免影響”的優化方案,即避免在窗下、陽臺等位置安裝航空障礙燈,最大程度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影響。這一方案得到了小區居民的認同和理解。

按照優化後的方案,聯合辦案組、部隊代表現場督促鏡湖區住交局完成了餘下3棟建築航空障礙燈的安裝任務。今年4月18日,鏡湖區住交局書面回覆檢察機關稱,案涉56棟超高建築已全部按規定整改,安裝航空障礙燈297盞。

今年5月6日,聯合辦案組與鏡湖區住交局工作人員一起回訪現場,確認已經全部整改到位,遂及時將相關情況向當初反映問題的全國人大代表作了反饋,得到其肯定與認可。5月16日,鏡湖區檢察院、合肥軍事檢察院對該案作出終結決定。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吳貽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