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不準產險自律? 公會:若遭處分將提行政訴訟

爲避免產險業者爭取商業火險保單而殺價競爭,產險公會保險法授權、金管會保險局通過而訂定商業火險參考費率級距,但產險商業火險參考費率級距遭公平會盯上,產險公會表示,靜待公平會的裁決,未來若接到公平會處分,將會考慮提行政訴訟。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瓊華17日在產險公會會員大會表示,保險局已向公平會力陳金融業有其特性」,但公平會亦有其立場,認爲公會自律行爲不應存在。

施瓊華說,這是「監理配套措施」、「我們還是會堅持」,但現在不知結果會如何,只能要求各產險公司必須自己先自律,不要動用到公會自律,否則一再被檢舉,要再回頭自律,就會面臨很大的挑戰

爲推動產險業費率自由化,但又要避免業者爲了業績,被企業壓着殺價競爭,所以保險局分三階段推行,且由產險公會扮演輔助監理角色,在危險保費及附加費用上,若有業者惡意殺價,被同業檢舉且公會查證屬實,就會罰款且上報金管會,但此一行爲屢被公平會認爲是聯合行爲,影響價格

施瓊華強調,會與公平會繼續溝通,且強調金融業是特殊需求,各金融公會都扮演輔助監理的角色。

對公平會認爲產險公會訂定商業火險參考費率級距有聯合行爲或限制競爭的行爲,產險公會也指出,因爲保險業及金融業都是屬於特許行業,所以設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特別管理,尤其是說因爲金融保險業的資金大部分都是來自消費者

產險公會表示,目前正在等公平會的決議,如果決議處罰,產險公會就提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