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前彰化裡長赴陸免費旅遊涉反滲透法 法院判無罪
本屆總統選舉前,彰化縣和美鎮18人接受招待旅遊中國大陸,被彰化檢調鎖定,18人返臺被約談訊問,檢方依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嫌提起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判處兩名主事者無罪。彰檢今表示不排除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男涉嫌受中國「統戰辦黃主任」委託、指示及資助,免費招待選民前往旅遊,透過和美鎮蔡姓里長招攬有18名有投票權的人組團。2023年11月18日至23日到大陸地區東莞旅遊,鄭男全額負擔旅遊費用36萬元。
鄭男傳送line給蔡姓里長,蔡男回覆「我們這裡面的人都是投票給某某的」,並依指示上傳到LINE「東莞旅遊」羣組,藉此約定在總統選舉時支持某候選人。赴陸旅遊時,有中國官員陪同用餐,另在遊覽車上和晚宴敬酒時,向團員公開表達及要求支持某特定候選人,蔡姓里長舉杯表示沒問題。
鄭男與蔡姓里長均否認犯行。鄭男辯稱在中國想招商,就問里長有無興趣去看看,可邀幾個朋友,他出資招待無關政治;蔡姓里長辯稱,他去鎮公所開會遇到數名里長,大家有意願去玩就成團出遊,與總統選舉沒關係。
法官審酌,招待旅遊時機甚爲敏感,但檢方所提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鄭男對總統選舉投票權人約其爲投票權一定行使之意,也不足以證明蔡姓里長有收受賄賂而同意投票權爲一定之行使,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應認不能證明鄭、蔡二人犯罪,依法諭知二人無罪。
去年轟動一時的彰化縣蔡姓里長疑似接待中國授意招待免費旅遊,企圖影響我國本屆總統選舉的反滲透法案件,彰化地方法院判決無罪。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