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帶團爽玩大陸《反滲透法》起訴 高雄商圈理事長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在高雄某商圈發展協會擔任理事長、經營旅行社的王姓男子,被檢舉在去年總統大選前的7月起,陸續招攬3名里長和親友等74人到大陸北京旅遊,並在當地接受中共臺辦等涉臺單位招待,檢方在今年1月將王男以涉犯反滲透法、總統選罷法起訴,法院審理時,發現參加旅行團的團員都有繳交團費,也作證說王男有特別交代他們在行程中不要談政治,因此認爲罪證不足,判王男無罪。

雄檢是在接獲民衆檢舉後,指派主任檢察官李怡增、檢察官楊景婷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鳳山分局及仁武分局等單位,於去年12月8日執行搜索王姓男子所經營的旅行社等3處,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被告王姓被告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指出,王姓男子是高雄市某商圈發展協會負責人,還經營旅行社,涉嫌接受大陸地區政府委託、指示及資助,在臺灣招攬赴大陸旅遊的旅行團,還規定必須要有一定比例的里長隨團,王男於是邀集包含3名里長在內共17人蔘加,並在去年7月間以「高雄基層交流參訪團」名義,率團從高雄出發到北京,全程6日均爲落地招待,即團員只需自行負擔機票,而王男則每個人頭抽取1000元的佣金。

行程中會有臺辦人員陪同,並於晚宴或交流座談會之際,多次向有投票權之團員宣傳「兩岸一家親」或附和「下架某政黨」,王姓被告亦在席間提及政黨選舉聯盟合作等議題,檢方認定王男已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發現參加團體的團員都有繳交1萬9500到2萬1400元不等的團費,團員也作證指稱,團費沒有比較便宜,與市場行情相當,王男也交代說不論是出團前或行程中,都不要談論政治,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而且當時還沒有開始選舉,也沒有選舉氛圍,參訪純粹就是基於兩岸的長照及社區發展去交流,因此認爲王男犯罪的證據不足,所以判王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