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反滲透法涉賄 北市裡長候選人遭訴

臺北市內湖區清白裡裡長候選人邱瑞蓮,涉嫌受陸方資助快篩劑賄選,被依《反滲透法》起訴。(翻攝自邱瑞蓮臉書/李文正臺北傳真)

參選本屆臺北市內湖區清白裡裡長落敗的邱瑞蓮,遭調查局查出,邱女透過丈夫陳文中關係,獲取大陸福建省平潭實驗區臺灣事務工作部免費提供6000劑陸制快篩,今年6月發送給里民,涉及賄選。士林地檢署28日依《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邱、陳2人。本案是本屆九合一選舉首起依《反滲透法》起訴的賄選案。

依《反滲透法》規定,接受陸方資助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須加重其刑1/2,也就是說邱、陳2人依法可判處4年6月至15年徒刑。

邱女除參選里長外,也是新任臺北市長蔣萬安競選期間的內湖後援會總幹事。檢調查出,陳男因在2018年3月擔任福建省平潭實驗區執行主任,結識臺工部秘書處歐姓人員,臺工部研判陳雖2次參選里長均落選,但本屆有希望當選,以微信聯繫陳,提議將免費提供廈門寶太生物科技生產的快篩試劑供其運用。

之後陳男決定推由妻子邱女競選里長,2人爲明知衛福部食藥署規定,陸制檢測試劑超過100劑,須專案覈准才能輸入,邱女遂以公益爲名,取得60名人頭資料申報向大陸進口快篩,臺工部推估該裡有效票約5000票,分批寄送1200盒共6000劑快篩,提供邱女發送給有投票權的里民。

邱女在臉書上發佈訊息,通知里民可在6月底前往社區發展協會領取一盒5劑快篩試劑,並請求在11月26日投票時,將票投給她。

檢方調查時,邱、陳2人均否認受陸方資助賄選,聲稱快篩劑是臺商朋友贈送,但檢方清查邱女等人的微信通話紀錄,發現邱女等人與陸方關係密切,曾傳訊感謝臺工部,認定快篩劑並非臺商捐贈,另檢方函詢陸委會有關平潭實驗區臺工部的性質,認爲臺工部爲陸方黨政工作機構,屬《反滲透法》規定「滲透來源」,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