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遊陸涉犯反滲透法 法院判無罪

去年轟動一時的彰化縣蔡姓里長疑似接待中國授意招待免費旅遊,企圖影響我國本屆總統選舉的反滲透法案件,彰化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方指控,鄭男在中國經營房地產多年,涉嫌受中國「統戰辦黃主任」指示,免費招待選民前往旅遊,透過和美鎮蔡姓里長,招攬十八名有投票權民衆組團,去年十一月十八日至廿三日,到大陸東莞地區旅遊,鄭男全額負擔旅費卅六萬元。

鄭姓男子傳LINE給蔡姓里長,蔡回覆「我們這裡都是投票給○○的」,並依指示上傳到「東莞旅遊」LINE羣組,藉此約定在總統選舉時支持某組候選人;赴陸旅遊時,有中國官員陪同團員用餐,另在遊覽車和晚宴敬酒時,向團員公開表達要支持特定對象,蔡姓里長舉杯表示沒問題。

鄭、蔡否認犯行。鄭男表示在中國經商,詢問里長有無興趣去看看,可邀請幾個朋友,由他出資招待,行程無關政治。蔡姓里長說,他去鎮公所開會遇到數名里長,大家有意願出去玩就成團出遊,跟總統選舉沒關係。

法院認爲,鄭男邀請蔡姓里長等人到東莞旅遊,總統候選人尚未確定,仍在民意調查階段,鄭男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僅是針對民調,而非總統選舉正式投票,蔡也未承諾一定會投票。

法官審酌,招待旅遊時機甚爲敏感,但檢方所提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鄭男能掌控投票權人的投票行爲,也不足以證明蔡姓里長等十八人收受賄絡會依其指示投票;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不能證明鄭、蔡二人犯罪,依法諭知無罪。彰化地檢署昨表示,不排除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