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陸輸入藍色小藥丸來臺 海關查獲僞威而鋼!男面臨10年重罰
▲裘姓男子於2016年自大陸地區進口僞威而鋼藥錠,委託不知情貨運進口臺灣,但被海關查獲依違反藥事法送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籍裘姓男子於2016年6月間向大陸地區商人購買僞制威而鋼藥錠,俗稱「藍色小藥丸」委由不知情貨運代理輸入臺灣準備販售圖利,幸好被海關及時查驗攔獲,警方及時查扣未讓這批1560顆僞威而鋼藥錠流入市面,檢方查出,裘男擅自輸入僞藥及冒用他人名義進口,偵結依違反藥事法提起公訴,最重恐面臨10年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64歲的裘姓男子從2016年6月向大陸地區商人購買僞制威而鋼,裘男明知威而鋼是美商輝瑞大藥廠覈准在臺販售之藥品,適用於成年男性勃起功能障礙之適應症,也取得臺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覈准登記之商標,裘男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威而鋼商標名稱與圖案,購買1560顆僞製藥錠,委由不知情的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報關輸入臺灣。
警方查出,2016年6月4日,裘男進口僞威而鋼藥錠抵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人員會同航空貨運代理公司人員查驗有異,通知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追查,當場查扣1560顆僞制威而鋼藥錠一批。
檢方認爲,威而鋼藥錠內含「Chloramphenicol」、「Sildenafil」等西藥成分,應以藥品列管,但裘男未經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覈准擅自輸入,還冒用他人名義進口,已明顯違反藥事法第82條「製造或輸入僞藥或禁藥」罪,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者,更將面臨10年以上,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裘男貪圖暴利將得不償失,偵結將裘男依違反藥事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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