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攜帶肉品加重罰鍰 海關查獲逾百公斤

非洲豬瘟愈發嚴重,海關加強查緝。(圖/關務臺北關提供)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關務署今(18)日公佈統計,擅自攜帶肉品入境提高罰鍰以來(12月14日到18日止),已經查獲124.68公斤違法夾帶製品入關。財政部長蘇建榮呼籲,民衆出國千萬不要帶肉制產品回國,這對農畜牧業影響很大,不要重蹈口蹄疫覆轍

目前我國防範豬瘟,已經提高到國家警報,關務署的官員指出,現在已經加強查覈的密度,將抽查密度,將抽查的比例提高,只要被發現攜帶肉品入境,不論有無申報或者檢疫證明,都要移交給防檢局處理。

海關查覈方式,只要是托運行李,都是採用X光機進行查覈;隨身行李則採用抽核的方式,防檢局也會在各機場港口設下防護,由檢疫犬利用靈敏鼻子進行攔截。

關務署也強調,不只自中國入境班機會加強查覈,包括從義大利西班牙火腿,也都不能攜帶入境。肉製品是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的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違反前揭規定,應沒入銷燬,且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根據關務署統計,今年至12月18日,查獲的郵包有郵包118.73公斤、空運貨物有130.65公斤,旅客行李有1萬5,326.6公斤,其中金馬小三通有1,519.55公斤。

且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提高罰鍰最高到100萬實施日起(12月14日)至18日止,郵包2公斤、空運貨物0公斤、旅客行李122.48公斤,其中金馬小三通7.26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