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擬推食安條例釋憲 藍、綠雙方較勁照案通過

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因被中央宣告無效,議員陳廷秀等提請大法官釋憲。(陳世宗攝)

臺中市議會24日召開臨時會,針對臺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及食安自治條例部分條文,遭到中央宣告無效,市議會日前決議釋憲;生煤部分,市議會已召開兩次釋憲座談會,去年9月送到司法院。食安部分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等,主張應請專家學者開會討論,經大會通過後纔可以送交司法院。

針對瘦肉精零檢出規定的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因被中央宣告無效,市議員陳廷秀等提請大法官釋憲;但在24日在議會臨時會二、三讀時,民進黨議員江肇國等主張應該請專家學者開會討論,經大會通過後纔可以送交司法院。

林德宇說,去年提擬有關生煤自治條例釋憲研議案時候,民進黨團派出江肇國、黃守達、林德宇3位議員,每次會議都到場與會,並針對市府、學者及律師意見提供建議,議會的幕僚單位也都有將這些建議提進去。釋憲案這麼慎重的案子,還是應該回到大會讓65位議員審議,民進黨要求的是程序正義

國民黨市議員李中指出,提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這是議會通過的決議,請公法學者律師開會討論,是爲了擬出比較完善的聲請文字,不是說要學者通過纔要釋憲,所以請民進黨議員先搞清楚。

議長張清照請議事人員宣讀決議,將於該案通過後召集專家學者開會討論,於會後10天內容許各黨派提出修正意見,合併入釋憲提案中,如果趕得上下次定期會,就將結論提到大會通過再送釋憲,並當場裁示該案照案通過。民進黨議員雖仍有話要說,但議長逕行敲槌宣佈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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