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館長「收蔡同學的錢」彭文正判賠5萬元
館長陳之漢被臺大新聞所前所長彭文正指「收了蔡同學的錢」,氣憤提告,新北地院判決彭文正須賠償5萬元。(翻攝自館長臉書)
臺大新聞所前所長彭文正去年在網路節目指,館長、蔡阿嘎、博恩夜夜秀「全部收了蔡同學的錢」,館長得知後認爲形象受損,在直播嗆聲彭文正,並提告求償50萬元、要求對方在臉書刊登道歉15日。新北地院近日判決,因彭文正言詞辯論未到場,依法視爲自認,且卻有誣指一事,判決賠償5萬元,全案可上訴。
彭文正去年10月間在節目「政經關不了」,指館長接受蔡同學置入,收了對方的錢。對此,館長氣憤開直播回嗆「不能說我拿政治人物的錢,我沒拿到,我會生氣」,並指要對彭文正提告,看他如何辯解。
館長審理時指,彭文正指控他有收受賄賂一事,嚴重侵害他近年來積極公益的形象,用不實內容侵害名譽、社會評價和名聲,彭文正是資深媒體人,本應以身作則,卻不實抹黑,爲捍衛名譽決定向他求償50萬元,並要求他刊登道歉啓事15日。
不過,彭文正在審理期間3度被通知出庭,卻未到場或提出書狀做聲明陳述,法官認爲,彭文正不到庭依法視爲自認,而誣指收受總統蔡英文金錢款項,已侵害館長名聲,判賠5萬元,另館長要求刊登道歉部分,任何人都可上網查詢判決書內容,此應能回覆館長名譽,因此未准許該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