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佐任內助女偷渡 金沙鎮長收賄當庭羈押
▲金沙鎮長陳其德遭地院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當庭羈押。(圖/翻攝自陳其德臉書)
金門縣金沙鎮長陳其德在縣警局偵查佐任內,涉嫌收受28萬元協助一名女子偷渡到廈門,12日被金門地方法院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當庭羈押,並禁止通信與接見。
一名在福建廈門某家飯店擔任董事長特助的臺籍吳姓女子,103年底因病透過紅十字會經由小三通送到金門,相關單位發現吳女沒有出境資料,疑似偷渡到大陸,檢方在104年12月提起公訴。
法院指出,陳其德在2012年8月至2014年4月間擔任縣警局偵查佐,他坦承2012年9月收受吳女轉交的28萬元,協助女方偷渡到廈門。吳女涉嫌詐欺案遭禁止出境,返臺後因胰臟癌於104年中旬過世。
但是自檢方提起公訴至法院審理之初,陳男本人並透過第三人與一名證人見面,希望對方在法官審理時能做出對他有利的證詞。法院12日開庭訊問陳男,認爲他已對證人造成心理壓力,且有串證之虞,當庭裁定裁定羈押,禁止通信、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