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長陳彥錦「4度」性侵女隊員 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
臺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被控4度性侵女隊員,涉犯強制性交等罪,陳否認犯罪,全案本已訂6月7日宣判,不過再加開辯論,臺北地院今天宣判,陳彥錦4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合議庭依3個「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犯強制性交罪」判陳彥錦各5年、4年10月、4年6月,再依「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有期徒刑2年6月,訂一應執行刑。
據瞭解,2020年9月陳彥錦與被害人共同乘一車,趁共坐後座的機會性騷擾對方,但性騷擾案已逾告訴期,被害人沒有提告。
臺北地檢署指控,陳彥錦於2020年12月起至2022年6月,分別在住處、車上、辦公處所等地違反被害女子的意願對其強制性交4次,有3次得逞、1次強制性交未遂。
被害人事後就醫,檢附傷單向督察室、婦幼警察隊檢舉,警方根據檢舉主動調查,將陳彥錦移送法辦,檢察官偵查時,陳辯稱,與對方是合意性交,否認犯罪,不過,檢方根據證詞采信被害人說法,2023年2月將陳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彥錦維持偵查中無罪辯解,對客觀事實不否認,主張無主觀犯意,還是稱與被害人爲合意性交,合議庭2024年4月16日全案辯結,定6月7日宣判,但宣判「卡關」再開一次辯論庭。
現年47歲的陳彥錦警察大學66期畢業,曾任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的隨扈,歷任刑事警察局、臺北市刑大毒品查緝中心、偵五隊長,後來外派文山一分局、中正一分局當偵查隊長,是臺北市警察局重點栽培對象。
陳彥錦爆性侵疑雲之後,警政署予停職處分,至檢方起訴後,陳被記2大過免職,不過,陳不服處分,提訴願又遭駁回後,提行政訴訟救濟。一審認爲,陳超過2個月才提訴訟,裁定駁回,陳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今年8月駁回抗告,陳彥錦免職確定。
臺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