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白嫖又拍裸照 嘉義男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判7年4月
嘉義葉姓男子性交易錢帶不夠,涉嫌假冒警察身分,以偵辦妨害風化案爲由要脅白嫖,女子識破其技倆拒絕,他竟手銬控制行動強制性交得逞,並拍下女子裸照,女子不甘受辱報警;葉男否認強制性交、拍照是經女子同意。法官不採納他的說辭,判加重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2022年4月間某日凌晨2點多葉男透過仲介與女子相約在嘉義市某飯店進行性交易,進入房間後,葉男聲稱身上錢沒帶夠,要下樓領錢,片刻後他返回房間,涉嫌假冒員警身分,以偵辦妨害風化案爲由,要脅與他性交,女子質疑他的警察身分拒絕配合,葉男見身分遭識破,便以雙手掐住女子脖子強壓在牀上,拿出預藏的手銬控制行動,強制性交得逞,以手機拍下女子裸體照片後,清晨7點多騎機車離去。事後女子不甘受辱報警,警方扣得葉男手機內所儲存的女子裸照,循線查獲。
葉男坦承雙方有性交易,但否認假冒警察,裸照是女子說可以加錢拍攝,大約1000、2000元,拍照只是自己留着,沒有強制性交,只是單純與女子做性交易,女子身上的傷勢是案發過了4天才去驗的,不是他造成的。懷疑遭到「仙人跳」。
地院審理,女子於偵訊及審理中證述,就她被強制性交行爲的指述,關於重要情節部分前後所證一致,並無重大瑕疵,可見得是自己的親身經歷而有受害經驗。案發後葉男主動聯絡女子,而且從雙方對話推知葉男於案發後仍蓄意以裸照影像施以心理上壓力,要求女子提供聯絡方式。
又葉男以一人分飾兩角的方式,向仲介謊稱會協助催討費用等,顯然已知悉強制性交的事遭察覺,爲避免遭到仲介報復,虛以委蛇。性交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如果不是葉男所爲已達犯法程度,仲介何必冒着自己也會遭追查的風險要求葉男出面,甚至以報警合法「要脅」。對於「仙人跳」說法無法採信。
法官審酌,葉男與女子素不相識,僅爲滿足自己性慾,竟對女子爲加重強制性交犯行,至今未與對方達成調解,兼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家庭、教育程度等,量處犯對被害人爲照相之加重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
男子涉嫌假冒警察要脅白嫖,事後又拍裸照,嘉義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