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性侵 北市前偵查隊長判7年
臺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合議庭依三個「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犯強制性交罪」,各判陳彥錦五年、四年十月、四年六月,再依「公務員假藉職務機會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有期徒刑二年六月,訂一應執行刑。
據瞭解,二○二○年九月陳彥錦與被害人共乘一車,趁共坐後座時性騷擾對方,但性騷擾案已逾告訴期,被害人沒提告。
臺北地檢署指控,陳彥錦於二○二○年十二月起至二○二二年六月,分別在住處、車上、辦公處所等地違反被害女子意願對其強制性交四次,有三次得逞、一次強制性交未遂。
被害人事後就醫,檢附傷單向督察室、婦幼警察隊檢舉,警方主動調查,將陳彥錦移送法辦;檢察官偵查時,陳辯稱與對方是合意性交,否認犯罪,但檢方根據證詞采信被害人說法,將陳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彥錦對客觀事實不否認,還是稱與被害人爲合意性交,合議庭今年四月十六日全案辯結,原定六月七日宣判,後又再開一次辯論庭。
四十七歲陳彥錦曾任法務部前部長施茂林隨扈,歷任刑事局、臺北市刑大毒品查緝中心、偵五隊長,後來外派文山一分局、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是臺北市警察局重點栽培對象。
陳彥錦爆性侵疑雲即被停職,檢方起訴後記二大過免職,陳不服處分,提訴願遭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一審認爲陳超過二個月才提訴訟,裁定駁回,陳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年八月駁回抗告,陳彥錦免職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