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轉基因大豆油當原料卻標註爲非轉基因 海口秀英一加工廠被罰12.3萬餘元

原標題:用轉基因大豆油當原料卻標註爲非轉基因 海口秀英一加工廠被罰12.3萬餘元

使用轉基因大豆油作爲食品原料,產品標籤上卻標註含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精煉棕櫚油的食用植物調和油,海口秀英海花食用調和油加工廠被處罰款12.3萬餘元……這是記者於8月12日從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的。

據介紹,4月28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海口秀英海花食用調和油加工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標有“配料:大豆油、精煉棕櫚油和加工原料爲轉基因大豆油與精煉棕櫚油”的產品標籤,該加工廠無法提供產品出廠檢驗報告與原料驗收相關記錄。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改正違法行爲,並立案調查。

經查,海口秀英海花食用調和油加工廠持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主要從事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2月18日,該加工廠使用轉基因大豆油與精煉棕櫚油作爲原料生產標籤標註原料爲非轉基因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精煉棕櫚油的食用植物調和油。生產上述標籤不合格的食用植物調和油(淨含量:5L/瓶)560瓶、食用植物調和油(淨含量:1.6L/瓶)300瓶。貨值金額共計24640元,違法所得390.8元。

案件調查期間,執法人員對海口秀英海花食用調和油加工廠委託代理人王某某進行詢問調查;收集了該加工廠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原料成分分析的《檢驗檢測報告》、外包裝箱送貨單、原料出廠檢驗報告、不合格產品標籤、商標註冊證、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原料油購進記錄、生產銷售臺賬、設備清洗記錄、產品召回換貨記錄、付款記錄、整改後產品標籤及整改報告等證據材料。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海口秀英海花食用調和油加工廠使用轉基因大豆油作爲食品原料生產食用植物調和油,標籤上標註原料成分爲非轉基因大豆;使用的原料爲轉基因大豆及精煉棕櫚油,標籤標註配料爲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精煉棕櫚油;未建立原料進貨查驗制度與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等行爲均屬違法行爲,均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此,責令海口秀英海花食用調和油加工廠改正違法行爲,對此予以警告,處貨值金額24640的5倍罰款12320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390.8元,罰沒款共計123590.8元。(蒙健)

(南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