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竹縣6議員集體貪污定讞 10/31入監服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議員集體捲入中小學補助款弊案最高法院本月11日判刑定讞,將涉案的5名現任議員林光榮、劉良彬、趙一先林保光蘇明輝分別判刑1年11個月到13年不等的刑期,並宣告褫奪公權定讞,5人即刻解職,並喪失連任資格。至於涉案的另1名前議員許阿勇,也被判刑定讞,但他先前被判當選無效,早就喪失議員資格。今(16日)天新竹地檢署命轄區分局員警到竹檢,由檢方指揮,直接送達執行通知給各被告預計31日到新竹地檢署執行有期徒刑

本案於2013年爆發,當時檢調單位接獲檢舉,指稱新竹縣所國中小學與文具業者勾結,對地方分配款下手。檢方初步查辦,認爲本案有多名縣議員涉入,因此低調偵查,之後發動大規模同步偵查行動,搜索立法院、新竹縣政府縣議會、業者,以及25間中小學,並將涉案的議員、立委助理人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全案於2013年5月間偵查終結,檢方查出多名議員及校方人員涉嫌勾結書商資訊設備商,以中央補助款採購過期或劣質書籍設備,再從中貪污6成回扣,2年獲利超過1,800萬元。被依貪污罪嫌起訴的共有6名議員,另外議員助理、及廠商掮客共12人,新竹縣25所國中小、36名教職員因配合民代採購劣質產品,被依背信罪嫌起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6名議員全數有罪,分別遭判刑3年11個月至16年不等,其中林保光因收賄5次又否認犯行,遭重判16年徒刑,林光榮判刑3年11月,其中2年得易科罰金,蘇明輝判刑9年、許阿勇判刑7年4月、劉良彬判刑12年、趙一先判刑9年。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院二審於去年5月間宣判,仍認定涉案的6名議員有罪,分別判刑1年11個月到13年不等的刑期,另外2名遭起訴的議員陳美榮及陳益桯,二審仍維持一審的無罪,涉案的50餘名校方人員、廠商,也是維持一審無罪。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6名議員全數判刑定讞,並宣告褫奪公權,即刻生效。其中5名士現任議員,也立刻遭解職並喪失連任資格。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新竹縣議員貪污案判刑定讞,經新北地檢署囑託新竹地檢署執行,今(16日)天新竹地檢署命轄區分局員警到竹檢,由檢方指揮,直接送達執行通知給各被告,預計31日到新竹地檢署執行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