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人數超過百萬 遲繳國民年金保費 要開罰
開辦8年的國民年金保險,因沒有罰則、遲繳僅需繳交些微利息,導致繳費率低落,逾半數民衆應保卻未保。衛福部正研擬修法,希望透過訂出包括滯納金等罰則,將「柔性強制」改爲「剛性強制」以提高收繳率,受影響人數超過百萬。
國民年金保險2008年上路,家庭主婦或失業者等若未投保其他社會保險,如勞保、公教保險等25至64歲民衆,都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但開辦至今的收繳率持續積弱不振。
衛福部日前舉行會議、邀請各方專家學者,討論解決方法。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專門委員姚惠文表示,各方有了基本的共識,建議修訂《國民年金法》,將繳費從「柔性強制」改爲「剛性強制」,並仿照其他社會保險,如健保、勞保等增加滯納金或相關罰則。
去年元旦起國民年金每月自付保險費調整爲878元,保險費以每2個月爲1期,由勞保局按期計算並開具繳款單,但對遲繳保費者並無罰則,僅依郵局1年期的定存固定利率徵些微的利息,1期遲繳1年,僅需負擔不到20元的利息。
姚惠文指出,國民年金當初無訂定罰則,是考慮到納保人多爲沒工作的經濟弱勢,但繳費率遲遲無法提高,故認爲應有增加罰則的必要性,像是健保就訂有滯納金的罰則。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月初在立院質詢時表示,接獲多名遭家暴的婦女陳情,先生不繳國民年金,導致勞保局向她們催繳,「被家暴還要幫對方繳錢,不合理也不公平。」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曲同光表示,配偶連帶繳款原意是保障家庭主婦權益,但上述情況確實存在。他強調,未來若採取「剛性強制」,可對有錢卻拒繳的納保人處以如滯納金等罰則並強制執行;而經濟弱勢的納保人,則依舊由配偶代繳。
近1年未投保勞保的SOHO族楊先生表示,自己都沒有繳國民年金,未來如果採強制執行,因爲有罰則,自己再不情願也只能乖乖去繳,但是「繳到65歲時,都不知道國家還有沒有錢可以給我領」。
已婚的陳先生則認爲,太太在家工作,賺得比自己多,但過去國民年金都是他在繳,未來若改強制執行,讓自己每個月省下幾百元,感覺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