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國民年金 勞保局盯上配偶開罰
國民年金保險開辦4年多以來,374萬名25至65歲沒有勞、農、軍、公教保者的家庭主婦和失業民衆,會被依法納入國保,雖然欠繳不會罰被保險人本人,但勞保局最近首次對欠費者的配偶,全臺開出50多張罰單,被批像土匪搶錢。
要老年生活有保障,《國民年金法》有規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希望有工作的另一半,可以協助繳交保費,因此訂有處罰配偶條款。只是國保自2008年10月上路後,繳費率僅約5成8,勞保局在去年8月,首次抽選200名有經濟能力可繳款的配偶來催繳。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勞保局指出,這200名都是超過1年未繳保費被保險人保費,經兩輪催收後仍沒繳交的配偶,於上月下旬開罰3000元,總計50多人挨罰,且如果繼續不幫忙繳交,時間累積滿1年,會再罰6000元,上限1萬5000元。
基隆市失業勞工保護協會創會會長郭清圳指出,通常不交保費者,多屬沒錢繳納,或者是配偶一人要負擔一家四口的生活費,過日子都很吃力了,哪來多於的錢支付國保?只是在收入沒增加的情況下,保費本月起又從726元漲到778元,勞保局應該想辦法幫助這些繳不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