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羅智強提民事告訴:周玉蔻進法庭1小時 「就少1小時禍亂臺灣」
名嘴周玉蔻2014年在政論節目上批評,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神」,遭後者怒告上法院,結果一審判她無罪,全案上訴高院,高院則在14日駁回檢方上訴,仍判周玉蔻無罪,全案確定。羅智強對此怒批,即便刑事程序結束,還是會繼續進行民事程序,只要周玉蔻在法院待一小時,就讓她少一個小時「出去用惡口傷害他人」。對於羅智強的批評與動作,周玉蔻方面目前尚未有迴應。
本案緣於2014年底,周玉蔻多次公開批評前總統馬英九團隊與頂新集團關係匪淺,說馬英九曾經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2億元,也說馬英九成立的新臺灣人基金會有10億元資產。(以上均經提起誹謗告訴,周玉蔻多遭判有罪)周玉蔻更在12月29日的政論節目中,說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神」,曾與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交多次餐敘,幫忙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羅智強不滿提告,周玉蔻被依「妨害名譽罪」提起公訴。
▲周玉蔻指馬英九收受頂新獻金挨告 。(圖/資料照)
一審判決周玉蔻無罪,羅智強上訴二審。而高等法院排定10月24日再度開庭審理本案,周玉蔻在開庭前一天親自致電正在參選臺北市議員的羅智強,邀請他上自己的節目。但羅智強在臉書上回應「君之構陷,銘記五內,天堂地獄,沒齒不忘!」最後更嗆「妳少來惺惺作態!我不會去上妳的節目!我連和妳同臺,都覺得髒了自己相信的理念!」
而高院10月24日的庭訊中,羅智強並未出庭,僅委任律師到庭陳述意見。周玉蔻當庭表示,她沒有詆譭羅智強名譽的故意,她的論點經過壹週刊先做出報導,而後她也傳簡訊向羅智強查證,另外也有消息來源向她透漏,羅智強曾與魏應交2度餐敘,羅智強是後也承認這件事。而說羅智強是「門神」,是講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面,政商關係良好」沒說羅智強拿錢。
▲羅智強表示,只要讓周玉蔻進入法庭內1小時,就能讓對方少1小時出去禍亂臺灣媒體。(圖/翻攝自羅智強直播)
到了14日,羅智強在高院宣判前向媒體表示,他要向周玉蔻提出1000萬元的民事求償,不論判賠多少,皆作爲「滅東廠基金」。不論二審宣判的判決勝負,都會繼續民事程序,「周玉蔻的惡口亂國,是臺灣亂源之一,這個沒有絲毫公信力,經常誣攀、構陷他人的『媒體名嘴』,以殺人名譽爲業,賺取通告費!」
羅智強提到,「我恥於和這様的人同臺論事。這是爲什麼,日前周玉蔻邀我上她的廣播節目,我用『君之構陷,銘記五內,天堂地獄,沒齒不忘』16個字斥撃她!我不只拒絕上她的廣播節目,所有政論節目單位都知道,我上政論節目,只有1個條件,不恥與她同臺,所以有邀周玉蔻,就不用邀羅智強了!因爲,和她同臺,我覺得髒了自己的信念!我不屑成爲她的惡口幫兇!對這個人,我沒有任何妥協之處!」
▲羅智強16字回覆周玉蔻節目邀約。(圖/翻攝自羅智強臉書)
然而高院14日駁回了檢方上訴,判周玉蔻無罪,全案確定。讓羅智強再度召開記者會稱,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遺憾卻不意外,因爲「我對臺灣的司法早就沒有太大期待」,周玉蔻無證據卻誣攀他爲「頂新門神」、「替魏家鞏固101經營權」,周玉蔻所稱的「唯一消息來源」當庭否認提供消息,當場打臉周玉蔻,「我親眼見周玉蔻在法庭上被嚇得胡言亂語、不知所云。結果,周玉蔻還是被判無罪,這様的司法,我沒有半分尊敬!」
羅智強提到,即便刑事程序結束,還是會繼續進行民事程序,接下來要向周玉蔻進行民事求償,並有3點要求,一是民事求償1000萬元,判賠所得悉數作爲「滅東廠基金」,投入保衛中華民國、捍衛民主的政治革新經費,二是要求周玉蔻在中時、聯合、聯晚、蘋果等四大報頭版,以及風傳媒首頁,刊登道歉啓事,三是周玉蔻用頂新門神瘋狂誹謗他3個月,那就要周玉蔻在臉書貼出道歉啓事並置頂三個月。
▲周玉蔻。(圖/記者屠惠剛攝)
「對惡姑息,就是對善殘忍!」羅智強撻伐周玉蔻,不只是爭自己的名譽,更是爭社會的公道,周玉蔻的惡業是否有報、惡行是否得懲,是臺灣公道的一張試紙,「我必須站出來,爲臺灣公道,迎頭痛撃,不作鄉愿縱容的無骨水母、甚至助長惡口的助力共犯」。
此外,羅智強引用電影《軍火之王》裡面的對話,「警探在荒野中把軍火之王拘留了24小時,軍火之王跟他講說,『你拘留我有什麼意義?你也只能把我留在這裡24小時』,結果那位警探回答,『今天你在這邊待24小時,就有24小時讓其他無辜的人有機會不受害』,所以我也要告訴大家,我今天透過民事的程序,周玉蔻只要待在這法庭內1個小時,周玉蔻就少了1個小時出去用她的惡口傷害他人!這就是我爲什麼要站出來、把司法程序走到最後的原因!」
羅智強說,「司法4年沒有還我公道,沒有關係,4年,我讓周玉蔻到這法庭來好好的面對,她進到法庭的那一刻,嘴巴就得閉上!她就少一次機會,出去禍亂臺灣的媒體!司法刑事程序結束,但,民事程序纔剛開始!我會繼續奮戰下去,絕不對這個惡劣的文化妥協!」
▼羅智強因被周玉蔻批評爲「頂新門神」,怒將對方告上法院。(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