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羅智強是頂新「門神」 周玉蔻出庭遭檢察官打臉

周玉蔻指稱羅智強門神,在高院出庭檢察官反駁。(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2014年底上政論節目時,指稱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神」,還幫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遭羅提告誹謗,周玉蔻一審無罪。二審高院24日再度開庭,周玉蔻說「門神」是說羅智強政商關係好,沒有惡意;但公訴檢察官則引經據典反駁,門神就是講政商勾結,根本就有誹謗故意。

本案緣於2014年底,周玉蔻多次公開批評前總統馬英九團隊與頂新集團關係匪淺,說馬英九曾經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2億元,也說馬英九成立的新臺灣人基金會有10億元資產。(以上均經提起誹謗告訴,周玉蔻多遭判有罪)周玉蔻更在12月29日的政論節目中,說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神」,曾與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交多次餐敘,幫忙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羅智強不滿提告,周玉蔻被依「妨害名譽罪」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周玉蔻無罪,羅智強上訴二審。而高等法院排定24日再度開庭審理本案,周玉蔻在開庭前一天親自致電正在參選臺北市議員的羅智強,邀請他上自己的節目。但羅智強在臉書上回應「君之構陷,銘記五內,天堂地獄,沒齒不忘!」最後更嗆「妳少來惺惺作態!我不會去上妳的節目!我連和同臺,都覺得髒了自己相信的理念!」

而高院24日的庭訊中,羅智強並未出庭,僅委任律師到庭陳述意見。周玉蔻當庭表示,她沒有詆譭羅智強名譽的故意,她的論點經過壹週刊先做出報導,而後她也傳簡訊向羅智強查證,另外也有消息來源向她透漏,羅智強曾與魏應交2度餐敘,羅智強是後也承認這件事。而說羅智強是「門神」,是講羅智強是頂新集團的「門面,政商關係良好」沒說羅智強拿錢。

對於周玉蔻的辯詞,高檢署公訴檢察官簡美慧當庭反駁。她引出《山海經》、《風俗通義》等古書,均指門神就是「顧門之神」;唐宋八大家之首韓愈,更在《送窮文》中指出,「門神戶靈,我叱我呵」,明白說「門神」就是「利用關係、官商勾結」。另外周玉蔻說傳訊息向羅智強查證,簡美慧也公佈簡訊內容爲「若問心無愧,百分百沒問題,請下週一8點到9點,到電臺接受我訪問。」簡美慧問,這種沒頭沒尾的簡訊,羅智強收到要怎麼迴應?怎麼能算善盡查證之責?可見周玉蔻確實有詆譭名譽之犯罪故意。全案於24日辯論終結,高院定11月14日上午宣判